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部门名称: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填报时间:2017年8月30日
序号
职权类型
职权名称
调整方式
调整内容
调整理由
备注
项目
子项
1
行政征收
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规划审批确定的建筑面积以及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元的标准,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删除
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文件要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2
行政许可
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
无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19号)
3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相关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