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信息表-凯发手机版

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信息表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添加时间:2018-12-20 字号:【 】


2018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信息表

 

序    号

所在县(市)区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类型

列入计划年度

年度任务
(户)

建设
方式

进展情况

棚改政策

开工
套数

基本
建设

1

 

北大营十八家改造项目

北大营十八家子

城市棚户区

2018

129

129

货币化

完成129户

标准和主要内容:(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根据葫芦岛市场拟定有照房屋3200元/㎡给予补偿。
(2)照小房大的,证载面积部分,按照第(1)款标准给予补偿和奖励;超出证载面积部分,超出面积折半后按照第(1)款标准给予补偿和奖励。
(3)照大房小的,以实测面积为准按照第(1)款标准给予补偿和奖励。
(二)征收区域内无照(证)的住宅房屋的补偿
(三)装修及附属物补偿,房屋室外附属物补偿标准按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
(四)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停产停业补偿最高不超过6个月;对非法经营户,经征收部门确认后不予补偿。
(五)搬迁补助
有照住宅房屋,按证载建筑面积给予搬迁补助20元/m2;无照(证)的住宅房屋不享受搬迁补助。
(六)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1、有照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有照房屋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按照补偿面积每平方米奖励 700元。2、搬迁奖励,按照证载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200元。3、整体捆绑签约奖励,(1)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征收签约工作开始之日起至第20日17:00时以前签约且交房验收合格的,按照补偿面积每平方米奖励300 元;
(2)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征收签约工作开始之日起第20日17:00时以后至第30日24时以前签约且交房验收合格的,按照补偿面积每平方米奖励200 元。

2

龙       港      区

龙港区老城区棚改

跃进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170

170

货币安置

完成266户

标准和主要内容:货币化补偿方式: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凡在2018年10月30日17:00前签约且交房验收合格的,按照证载面积每平方米奖励到3500元(含原房屋市场评估价格);无照(证)的住宅,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3

兴      城      市

兴城市西关社区西二村、
城北片区北关村、东二
村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西关社区西二村
城北社区北关村
东二村

棚户区

2018年

300

300

货币化安置

完成900户

      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采取货币化补偿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征收人任选其一。
二、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1、有照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方式。
  2、有照房产权人已故情形处理。
(二)征收区域内无照(证)的住宅房屋的补偿。
(三)特别规定。
(四)有照房室内装修及附属物补偿。
(五)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停产停业补偿。
(六)搬迁补助。
(七)选择货币补偿的奖励。
(八)有照住宅房屋异地产权调换。
三、非住宅房屋征收补

4

兴城市东关社区及东二村
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东关社区
东二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300

300

货币化安置

完成600户

5

兴城市永宁社区北二街、
西关社区及西二村城中
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永宁社区北二街
西关社区
西二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300

300

货币化安置

完成400户

6


兴城市南甸子村、西一村
、西二村、西关社区、北关村及城北社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南甸子村、西一村、西二村、西关社区、北关村城北社区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664

664

货币化安置

完成664户

7

兴城市南关村、西关社区及
城南社区城中村棚户
区改造项目

南关村
西关社区
城南社区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300

300

货币化安置

完成300户

8

绥      中      县

大赵屯    棚户区

前所镇大赵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300

300

货币安置

完成510户

      标准和主要内容:七、房屋征收方式:单一货币化补偿。八、住宅房屋补偿安置办法:(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1、有照房屋补偿。2、有照房产权人已故情形处理。(二)无照(证)的住宅房屋补偿。1、无照(证)的住宅房屋和临时建筑补偿标准。2、代建货币补偿条件与标准。(三)有照房屋院内环境率补偿。(四)一户一宅补偿。(五)有照房屋室内装修及附属物补偿。(六)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停产停业补偿。(七)搬迁补助。(八)奖励。(九)特别规定。九、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办法。(一)经营性非住宅房屋的征收标准。(二)其它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  

9

小赵屯    棚户区

前所镇大赵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100

100

货币安置

完成120户

10

营房屯    棚户区

前所镇大架子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230

230

货币安置

完成280户

11

刘大刀    棚户区

王宝镇西孙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170

170

货币安置

完成81户

12

杨家      棚户区

王宝镇西孙村

城市棚户区

2018年

180

180

货币安置

完成161户

13

建      昌      县

客运站至莽档坝

客运站至莽档坝

城市棚户区

2018

122

122

货币化

完成160户

 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采取货币化补偿安置方式
二、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安置。 
  1、有照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方式。
  2、有照房产权人已故情形处理。
 (二)征收区域内无照(证)的住宅房屋的补偿。
 (三)有照房屋内装修及附属物补偿。
 (四)利用住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停产停业补偿。
 (五)搬迁补助。
 (六)选择货币化补偿的奖励。
 
三、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一)经营性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
 (二)其他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补偿。
四、畜牧、养殖的补偿。
五、特殊房屋的处理
 (一)产权不明的住宅房屋。
 (二)租赁设有抵押权的住宅房屋。

14

马场村

马场村

城市棚户区

2018

23

23

货币化

完成58户

15

石佛

石佛

城市棚户区

2018

20

20

货币化

完成22户

16

农业中心家属楼

农业中心家属楼

城市棚户区

2018

23

23

货币化

完成28户

17

粮库西家属院

粮库西家属院

城市棚户区

2018

123

123

货币化

完成137户

18

毛巾厂家属院

毛巾厂家属院

城市棚户区

2018

37

37

货币化

完成40户

19

商业家属院

商业家属院

城市棚户区

2018

71

71

货币化

完成83户

20

育红学校东

育红学校东

城市棚户区

2018

15

15

货币化

完成25户

21

北营村

北营村

城市棚户区

2018

13

13

货币化

完成15户

22

什大营子村

什大营子村

城市棚户区

2018

17

17

货币化

完成38户

23

井龙沟村

井龙沟村

城市棚户区

2018

36

36

货币化

完成59户

 

 

责任编辑: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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