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住建发〔2017〕51号 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添加时间:2017-03-29 | 字号:【 】 |
葫住建发〔2017〕51号
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加强全系统的纪律作风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
1.不得迟到早到。
2.上班期间严禁空岗、串岗、聊天。
3.严禁通过电脑或手机看股票信息、浏览购物网页、看视频、听歌曲、玩游戏、看小说、聊微信、聊qq等。
4.严禁在办公室吃东西、打瞌睡、坐姿不雅、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5.因公外出不在岗的,办公室须挂放外出标牌,写明去向和凯发手机版的联系方式。
6.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持桌面、台面、柜面干净整洁,书籍报刊摆放整齐有序,消除“三乱”现象(文件乱摆放、报刊乱丢乱放、杂物乱堆乱放)。
二、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服务意识
1.加大对“庸、懒、散、奢”等现象整治力度。
2.杜绝为政不廉、吃拿卡要、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
3.进一步精简手续、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时限。
4.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一次性告知性。
5.严格执行权力清单,不得擅自增加申报材料、前置条件及审批环节。
6.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熟悉岗位业务知识,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纪律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1.上级督查。市政府成立软环境建设督查工作组,对全市各窗口单位业务大厅进行随机检查和暗访、电话调查、社会,满意席、引入第三方评估、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新闻媒体监督等方式开展督查。
市直机关工委成立工作纪律检查组,近日将对市直各单位工作纪律进行检查。
2.住建委检查。我委也将组成检查组对机关及基层单位的纪律作风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或工作中有严重过失的,严肃查处。
3.各单位自查。各科室、基层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住建委党委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做到立行立改。
四、强化思想认识,确保常抓不懈
机关纪律作风事关机关形象和集体荣誉,必须常抓不懈。各科室、单位要切实做到抓纪律作风与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科室、单位要深化对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团结一致,上下齐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身体力行,通过自身纪律作风的改进,切实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断提高机关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纪律严明、团结紧张的机关形象。
五、提高守法意识,加强业余时间管控
在加强“八小时以内”纪律作风建设的同时,各科室、各单位要积极教育引导所属干部职工在业余时间规范自己的言行,要在业余时间树立住建委的良好形象、树立党员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既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听、信、传各种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小道消息,特别是要杜绝酒驾、醉驾、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我委干部职工身上发生,要认真吸取血的教训,为组织负责,为家人负责,更要为自己负责。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