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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凯发手机版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负责为市政府制定住房制度政策、法规和相应的配套办法提供依据;负责落实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和配套办法;负责计划管理全市的房改资金我,承担公有住房出售出售和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承担环卫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环卫作业;承担城区环卫设施和活动的监测工作;贯彻执行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负责苗圃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落实全市城市供热发展规划,监测供热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市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及组织实施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资金、和房源筹集、申请备案、实物配租、租赁补贴民放及动态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核和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工作,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09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09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09.5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3.4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8276.63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是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
(二)支出总计100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99.9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46.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6.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8.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4.94万元。
2.项目支出5393.0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3.4%。主要包括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685.28万元,降低26.7%,主要原因:是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9.91万元,项目支出5393.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85.28万元,增长(降低)26.7%,主要原因:是冲减财政应返还额度。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14万元,占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0.04万元,占2%;城乡社区支出6283.19万元,占62%;住房保障支出2794.63万元,占2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14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328.3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6.61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9.56万元。
(5)死亡抚恤76.6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0.04万元,包括:
(1)事业单位医疗130.47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89.57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6283.1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794.63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93.82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600.8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05万元,比上年减少7.75万元,下降46%,主要是车辆减少等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9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5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4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94万元,减少1157.48万元,降低77%,主要原因是编外用工劳务费记入人员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采购支出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共有车辆6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办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08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因财政预算未及时到位、项目进度受影响等很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对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影响。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相关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实施监管,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