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添加时间:2020-08-25 | 字号:【 】 |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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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2020.8 |
目 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十四五”规划作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并对“12个强国”等作出具体安排,即:聚焦发展,促进“制造强国、航空强国、海洋强国、贸易强国”;夯实基础,落实“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提升发展,强化“质量强国、科技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
中国当前中国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而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在世界发展格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话语权、影响力逐渐提高的同时国内经济产业空心化初显、区域经济差距加大、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生态环保问题加剧,而中美贸易战则使得外部环境越发严峻,进一步的限制、阻碍中华民族的发展。十四五的五年必将是中国发展变革的五年,也是突破的五年。我国主要矛盾在“十三五”时期已经转变,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族发展面临新时代、新阶段,新矛盾、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新目标、新任务等一系列新情况。国内发展面临诸多待调整的板块,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的隐患逐渐浮出水面,新千禧一代的从信息化的时代成长起来,其世界观、价值观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也有新的认知,十四五期间的发展必须强化对国内新气象的重视,充分重视积压问题的解决,强调新动力的构建,转变并适应政府的新角色,关注并做好新市场的引导,注重新媒体新渠道的应用。
十四五的五年,必将是国内经济、格局、发展重塑的五年,未来五年,我市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对我市的城市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建设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市领导坚强领导下,葫芦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就辉煌。在服务国家发展、推进葫芦岛城市建设伟大征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葫芦岛市城市战略定位,与葫芦岛人民一道用忠诚与智慧谱为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1 8 n”文件要求,以“改善民生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滨城”为目标,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三城同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向上发展。
(一)建设工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1. 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房地产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有效需求和稳定价格,因城施策,有序推进,实现结构基本合理、供需基本平衡、居住水平显著提高,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止2020年4月30日,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额433.67亿元,共计新开工面积1069.2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816.55万平方米,成交额439.65亿元。2020年底,“十三五”期间预计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额540亿元,共计房屋施工面积836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360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面积1040万平方米,成交额560亿元。
十三五期间我市利用省建设厅建设的《辽宁省房地产业信用信息系统》、《辽宁省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辽宁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系统》全程实现网上办公,利用系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交易情况实现数据共享,并利用系统适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
十三五期间(截止2020年3月31日)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额420亿元,共计房屋施工面积8148.41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045.16万平方米;商品房供应(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484.4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807.28万平方米,成交额434.63亿元。
2. 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突破
“十三五”期间,我市制定鼓励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引导传统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力度。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工作,按照“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到集成”的步骤,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大力推广全装修住宅,逐步提高成品住宅供应比例。引导成品住宅消费理念,积极培育成品住宅市场。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推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的工业化装修方式,逐步提高成品住宅供应比例。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居民购买全装修成品住宅,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深化企业改革,引导企业优化重组。继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快企业管理创新步伐。培养规模和品牌企业。通过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和规模,加大企业宣传力度,积极为企业开展多方位服务等措施,塑造葫芦岛建筑业企业形象,打造葫芦岛建筑业企业品牌,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葫芦岛市目前共403家建筑业企业,其中拥有一级16家、二级153家、三级147家、不分等级87家(含劳务);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引导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鼓励支持有实力的总承包企业和有特色的专业承包企业走技术、人员、设备等联合道路,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竞争力。实行跨行业重组,特级施工企业和甲级设计企业联合重组,成为综合型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向建筑业的关联产业延伸,发展成为集开发、设计、施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 建设工作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保障
1.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再创佳绩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按照“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原则,有计划的对城市棚户区进行了改造,极大的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1.38亿元,改造棚户区8480户。其中2017年完成3281户;2018年实际完成4739户,2019年实际完成新开工任务364户,2020年新开工96户。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共计投入资金7632万元,对15个小区,15284户早期棚改小区进行了维修改造。通过维修改造,小区违建得到拆除,小区环境明显改善,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积极参与小区维修改造监督和管理。
总体上看,房地产业“十三五”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实现,一些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为“十四五” 时期的葫芦岛房地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房地产项目整体品质有待提高。近几年,碧桂园、恒大、首开、首创等大型开发企业进驻葫芦岛,大大带动了房地产项目的品质提高,但当地部分企业的品质意识树得不牢,导致葫芦岛房地产项目整体品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区域商品房库存大,去化周期长。前几年,由于市场研判不准,个别区域过度开发。全市兴建了很多个产业园区,在园区内过度开发房地产,造成部分区域商品房库存大,去库存周期长。
2.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继续加强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方面处于可控状态,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建筑市场总体工程质量水平逐年稳步提升。其中2014年至2016年零死亡;2017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2018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死亡1人;发生一起土方回填事故,死亡1人;2019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十三五期间,质量科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的次数分别为:2016年236次,2017年220次,2018年233次,2019年262次,2020年70次;
十三五期间,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其中,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工程荣获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十三五期间工程葫芦岛市质量科质量检查次数
年份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工程质量检查次数(次) |
236 |
220 |
233 |
262 |
70 |
(三)建设工作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 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脚步
“十三五”期间,我市兴城市高家岭镇、南票区高桥镇均已完成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项目库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开展特色乡镇项目建设。高家岭镇温泉水上乐园建设项目、高桥镇青创中心和桑葚种植基地项目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特色乡镇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省政府公布了辽宁首批20个特色乡镇名单,我市高桥镇、徐大堡镇成功入选,两镇均按照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实施建设。开展传统村落普查与申报,推荐绥中县楼房村等9个行政村申报国家传统村落。
2. 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深入
自2017年开始,我市创建徐大堡镇(海参小镇)、高桥镇(粉丝小镇)2个省级特色乡镇,高家岭镇(温泉小镇)、李家堡乡(戍边小镇)2个省级培育特色乡镇,按照全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组织4个乡镇按照建设规划实施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1)、徐大堡镇。徐大堡镇依托独特的沿海区位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参特色产业,辖区内海参养殖与放养面积超过5万亩,年产鲜海参5万吨,是我省海参养殖与放养面积最大、品质最好、产量最高的乡镇,近年来徐大堡镇引导海参产业向纵深发展,在“繁育、养殖、生产、深加工、供应、销售”等环节上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打造成熟、完备的产业链条,进一步做精做强海参特色产业,逐步成为独具特色的海参小镇,于2018年成为我省首批特色乡镇。
(2)、高桥镇。高桥镇依托粉丝特色产业,按照“融合传统、生态人文、宜居宜业”原则,坚持“以产立镇、以产带镇、以产兴镇”工作思路,以粉丝加工、文化旅游、产品研发、物流商贸一体化发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多元化聚集型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粉丝产业特色乡镇,于2018年成为我省首批特色乡镇。
(3)、高家岭镇。高家岭镇以特色乡镇建设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抓手,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产业集聚,促进经济性升级,努力建设产业有支撑、文化有内涵、旅游有品位、基础设施完备、温泉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型小城镇。高家岭镇特色小镇建设以温泉为依托,按照“度假观光旅游”的经营方式,全力打造集旅游度假、温泉养生、生态人居以及文化体验为一体的温泉特色小镇,于2017年成功入选我省特色乡镇培育名单。
(4)、李家堡乡。李家堡乡紧紧围绕“山”、“水”、“长城”做文章,依托世界文化遗产—九门口水上长城和中国传统村落—新堡子村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戍边型旅游目的地,引入专业旅游公司制定了“古村民宿”开发运营方案,把土特产品贴上“长城文化”的标签, 打造历史悠久、文化传承的戍边特色乡镇,于2018年成功入选我省特色乡镇培育名单。
我市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快传统村落延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保护优先、规划引领、传承利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采取“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模式,充分调动村民和社会保护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传统村落的传统特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市有2个行政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分别是2016年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的连山区塔山乡盘道沟村,2019年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绥中县加碑岩乡王家店村。
(四)建设工作为提高城市发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其中2016年完成天化街、化机路全长7644米的路段工程改造及龙绣街南延1288米的工程建设。完成雨水管线1200延长米、污水管1700延长米、排水1500米,新建检查井50座、雨水井110座,为了方便人民出行,新建路灯133盏,桥梁3000平方米,在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方面,我市对新老城区破损的黑色路面及步道方砖进行了统一维修,维修面积6483平方米,投资约900余万元。在环卫方面,我市协调环卫处完成新垃圾场运行(小槟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老垃圾场封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及新建24座公共卫生间工程。改造龙湾区道路6357米,新建道路1279.333米,市政道路、方砖维修改造,人行道改造、道口改造面积共53217.8平方米,在龙前街、化工化机、海辰路新建路灯376盏,龙前街新建桥梁长度80米,除此之外,延长了雨污分流管线全长3184米,新建检查井178座,雨水收集池1座,进行污水管线占用绿化带乔木、灌木补植。开展了海韵路路灯建设工程,全长5000米,起点为高新九路与外环交通岗,终点至cbd东窑变电所。共安装路灯266盏,其中海韵路新建路灯204盏,海韵桥新建路灯62盏;敷设10kv高压电缆2300米;新建80kva箱式变电站4座。工程预算投资1121万元;开展葫芦岛北站停车场扩建工程,工程预算投资13万元;开展杨利伟广场维修工程,工程预算投资65.2万元。开展化机农贸市场10kv高压电缆入地工程。将10kv滨生、滨机线17#-22#架空线路改为电缆入地,原架空线路全部拆除,工程预算投资120万元。将前期计划工程付诸完善,组织开展了龙湾海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海翔路高架桥续建工程,工程总投资21531.6万元。2019年,为减轻污水处理厂压力、降低茨山河河水污染,开展龙湾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该工程将原雨污合流管线单独作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长6503米、污水检查井214座、雨水篦子190个;结合市政府双电源、兴隆大家庭双电源、大唐供暖管线、天然气管线建设改造工程,对龙湾大街两侧慢车道实施改造,改造面积35830平方米。工程预算投资2645万元。计划于2020年10月完成新海一三线、东海一三线10kv配电线路改造工程。该工程拆除新海一三线、东海一三线10kv架空线路约12210米、拆除44基配电线杆(2基钢管杆);新建2基杆塔;安装隔离开关、避雷器、接地装置各2组;安装2座变压器、14台电缆箱;敷设高压电缆约6000米。工程预算投资1350万元。为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将龙湾大街原有的10座停车站点进行拆除,恢复至标准绿化隔离带,将新规划的停车站点就近移至龙湾大街两侧的人行步道,按照每个站点长40米,宽4米的标准建设港湾式停车站点。工程预算投资129.8万元。龙湾新区环境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因此对申海花园小区、军分区大门、碧海家园小区外人行步道进行维修改造。其中,申海花园小区改造人行步道方砖1174平方米,绿化2万平方米,维修垃圾桶、路灯等基础设施;对军分区大门及院墙进行拆除和重建,安装电动伸缩门,改造监控系统等;对碧海家园小区外人行步道拆除并重新铺设3000平方米,边石300米。工程预算投资187.9万元。老城区环境的改善能够提高化机市场规范化管理,因此对化工八区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兴隆街、“大猪圈”区域、滨河北路、已建厅棚市场周边环境、旱厕和垃圾转运站改造。其中,兴隆街改造道路面积5746平方米;“大猪圈”临时市场铺设水泥路面8600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500米,临时摊位672个,铁艺围栏130米;三角区域铺设方砖1400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120米;滨河路北延路面维修300平方米;新建厅棚市场周边铺设方砖1667平方米,绿化补植400平方米;水是生命之源,为改善黑臭水体,开展了葫芦岛市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该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垃圾清运工程,物理围网工程等。开展了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确保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争取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土建工程。启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二期(固废垃圾处理)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这对城市环境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实施 “三河”治理二期工程。计划新建主河道两侧生态护岸6.3公里、生态绿化54万平方米、新建主河道堤顶路5.3公里。对锦东村、杨屯村、稻池村原有明渠进行改造,接入市政管网。并持续推进新海一三线、东海一三线10kv配电线路改造工程。在城市管理方面,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程,全市公共机构全覆盖,连山区、龙港区各一个试点。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并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继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建设,全市计划新建城区公厕12个、改造12个、内厕开放26个。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总体目标。同时为彻底消除化机桥、海滨立交桥安全隐患,保证车辆安全通行,计划对化机桥、海滨立交桥进行加固改造。
2. 建筑节能取得新进展
2017年,我部门起草了《葫芦岛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4号),并制定配套文件《关于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通知》(葫住建发[2017]150号),用于指导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
2017年11月8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葫芦岛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7年12月22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葫政办发[2017]257号正式印发,并于2017年12月23日在葫芦岛市政府网站公开。
2018年9月6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跟踪服务和调度考核的通知》(葫住建发[2018]69号)《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葫住建发〔2018〕139号)等文件下发实施,不断加大工程监管和市场推广力度,其中葫芦岛市民服务中心项目由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设计,总建筑面积77230平方米,按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施工,兴城市高级中学异地新建筑项目717.88万m2按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和施工。
2019年,三家企业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所需求的pc构件厂;;辽宁方圆成品油公司投资建设的装配式建筑在和绿色建筑项目百宜苑一、二期居住建筑共28万平方米,被批准为我市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在民用建筑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3. 建筑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十三五”规划期间建筑市场监督工作相关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工作:
明确执法监督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监督分中心的工作职责,即主要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察和房地产秩序的监察工作,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招标投标、节能和抗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对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造价计价监督检查工作等。
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执法监督活动始终坚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执行是否到位,决定着建设执法监督工作水平的高低,“十三五”期间,我部门一直按照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与要求开展工作。
认真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为确保建设执法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行政执法执行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检查行为,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行政执法对建筑市场主体的干扰,为建筑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同时,根据当前我市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将建筑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与企业、执法监督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串联起来,形成对应关系,进行双向随机抽取。
严格推行“三项制度”机制落实。制定并印发《葫芦岛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建筑工程执法监督活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4.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16至2019年,全市累计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14757户,其中c级7078户、d级7679户。2020年正在实施“四类对象”危房改造1383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再也不用为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担惊受怕,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逐步实现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安居梦。
葫芦岛市农村危房改造数据汇总表(2016—2019) |
||||||
序号 |
年度 |
县(市)区 |
总数 |
c级 |
d级 |
备注 |
1 |
2016 |
兴城市 |
358 |
163 |
195 |
|
2 |
建昌县 |
824 |
144 |
680 |
||
3 |
连山区 |
305 |
80 |
225 |
||
4 |
南票区 |
225 |
80 |
145 |
||
小计 |
1712 |
467 |
1245 |
|||
1 |
2017 |
兴城市 |
784 |
322 |
462 |
|
2 |
绥中县 |
640 |
358 |
282 |
||
3 |
建昌县 |
1436 |
835 |
601 |
||
4 |
连山区 |
483 |
258 |
225 |
||
5 |
南票区 |
295 |
245 |
50 |
||
小计 |
3638 |
2018 |
1620 |
|||
1 |
2018 |
兴城市 |
920 |
550 |
370 |
|
2 |
绥中县 |
540 |
540 |
— |
||
3 |
建昌县 |
1500 |
1000 |
500 |
||
4 |
连山区 |
260 |
240 |
20 |
||
5 |
南票区 |
790 |
640 |
150 |
||
小计 |
4010 |
2970 |
1040 |
|||
1 |
2019 |
兴城市 |
1034 |
178 |
856 |
|
2 |
绥中县 |
1019 |
250 |
769 |
||
3 |
建昌县 |
620 |
— |
620 |
||
4 |
连山区 |
1100 |
498 |
602 |
||
5 |
南票区 |
1624 |
697 |
927 |
||
小计 |
5397 |
1623 |
3774 |
|||
合计 |
14757 |
7078 |
7679 |
|
5.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显著
我市在“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导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为重点,逐步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的高质量垃圾分类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三项工作,三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已覆盖98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2%,到2020年底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全市树立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绥中县高甸子乡獐子沟村、建昌县娘娘庙乡南台子村、连山区寺儿堡镇西蜂村、南票区虹螺蚬镇小寺村为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学习借鉴抚顺市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五指分类法”,逐步实现“生活垃圾不出院,建筑垃圾不出村”,探索总结“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的高质量垃圾分类模式。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要有生活垃圾分类器具、分类标识、分类宣传等。沿海岸线500米范围内乡镇、村庄必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避免生活垃圾污染海洋。
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三沿”区域(沿海地区、沿主要河流两侧、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村庄为重点,全面开展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清理不及时问题。各县(市)区积极配合,合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积极推进以转运站为重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积极申请国债与地方债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采取“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模式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减轻乡镇在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中的负担。区位偏远、生活垃圾转运不便的地区,可建设或购置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终端设施设备,满足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需求,进一步减少处置成本。
(五)“十三五”存在问题
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需深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诸多短板。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需深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智慧城市建设需继续推进,城市道路智慧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品质需进一步提升,公用设施短缺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任务比较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需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发展需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发展质量还不高,城市集聚度、城市辐射力不够强,城市品质、城市能级不够高,各地城镇建设缺乏特色和个性等等问题。
(六)“十三五”期间优秀工程项目展示
“十三五”期间,我市有一项工程荣获国内建筑行业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35项工程被评为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14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世纪杯”,6项工程被评为辽宁省新技术示范工程
2016年,绥中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7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20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7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2017年,辽宁东戴河新区起步区山海同湾17#楼等2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29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2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2018年,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3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40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3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2019年,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心改造项目教学实验楼等6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20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6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二、“十四五”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对接京、津、冀等经济区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以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内涵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功能完备的“宜居宜业宜游”海滨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质量,提升葫芦岛区域城市地位,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 “十四五”发展思路
1. 城市发展方向及定位
(1)、城市定位
葫芦岛市为辽西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工业与港口城市,是生态宜居的滨海旅游城市。
(2)、城镇空间布局
规划葫芦岛市域形成“一主一副,一带三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指以葫芦岛中心城区和兴城城区为核心的市域发展主中心,是葫芦岛城镇发展、人口集聚、产业升级的主要空间载体。重点加强葫兴一体化发展,积极承接区域公共服务与先进产业功能转移,加快滨海旅游休闲带建设,形成辐射引领市域乃至辽西地区发展的核心。
一副:指以绥中县城及东戴河新区为核心的市域发展副中心,形成市域南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担负着服务南部地区居民生活、组织地区产业发展和引领南部城镇发展的作用。其中东戴河新区是绥中未来空间发展的重点地区。
一带:指依托京沈高速、102国道、滨海公路等主要交通走廊形成的滨海城镇发展带,是引领葫芦岛沿海开放、经济发展、服务区域、人口集聚的重要城镇空间发展带。
三轴:指沿海地区带动内陆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三条城镇功能辐射轴,分别为葫兴—建昌城镇功能辐射轴、葫兴—南票城镇功能辐射轴以及绥中—建昌城镇功能辐射轴。
(3)、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构筑“双心、双湾、多组团”的带状组团式空间结构。
双心:城市西部龙湾中心和中部玉皇中心,结合各类公共设施和重大公共项目建设,大力完善、补充高品质服务设施,近远期集中塑造旅游服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商业商务等功能,建设标志性景观区域。
双湾:北部临港工业湾和南部文化旅游休闲湾。
多组团:划分为12个城市组团。包括高新组团、石化组团、连山组团、东城组团、东窑组团、龙湾组团、连湾组团、龙港组团、港口组团、北港组团、塔山组团和高桥组团。
(4)、综合交通规划
协调推进海、陆交通整合发展,强化区域枢纽功能的战略培育,协同锦州共同构建辐射辽西、蒙东地区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港口设施水平和港区合理布局,积极发挥港口引领作用,促进与周边地区重大设施对接和共享,实现“地方性枢纽”向“区域性枢纽”角色转变。同步推进沿海走廊完善与内陆通道建设,完善市域交通网络覆盖,协调提升葫兴、绥中面向区域的枢纽功能,实现由沿海集聚发展向兼顾市域均衡发展转变。整体形成“一廊、一轴、一带、一网”的中心城区道路网。“一廊”指由京沈高速、g102国道外移线等构成的区域复合运输走廊;“一轴”指由龙锦快速路、新华大街、龙湾大街等构成的都市快捷联系轴;“一带”指依托滨海公路的滨海交通风光带;“一网”指中心城区多层次道路网。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城乡一体、优化整合的原则,促进城乡居民逐渐享受高标准、同质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全市域的以葫兴一体化地区为核心、绥中县和建昌县城关镇为主体,重点镇、一般乡镇和村(社区)为基础的五级配置的开放型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一带多点”的公共中心体系。两心指近、中期重点发展的龙湾中心区和远期军用机场搬迁后的玉皇中心区;两轴指沿南北向龙湾大街和东西向锦葫路形成的“十字轴”;一带指滨海公共服务设施带;多点指各专业中心、组团中心与居住区中心。
(6)、市域产业发展布局
连山区:重点发展商贸业、现代物流、通用设备制造(泵业)、冶金建材、现代农业等产业。
龙港区:着力发展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
南票区:新城区积极推动临港工业、农副食品加工及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老城区重点发展能源电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冶金建材和文化旅游等产业。
兴城市:着力发展文化旅游、纺织服装(泳装)、能源电力、教育、养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
绥中县:积极发展数字产业、能源电力、装备制造、休闲养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
建昌县:着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商贸物流、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
2. 发展思路
突出亲海近水文化特色,建设具有多元文化特色宜居、宜游、宜商海滨旅游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未来五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坚持把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内涵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五大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注重民生改善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生态立市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倾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
三、“十四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 抓好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和实施
城镇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原则和方法,科学研究本区域棚户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本区域的规划,有计划的推进棚户区改造,让老百姓不断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五年改造计划,加快组织实施,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彻底消灭城中村。打通棚改回迁房与待售商品房的通道,积极推广“市场化解决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动迁居民购买”创新型货币化安置。
2. 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水平(老旧小区改造)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要执行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符合农民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当地风格,突出地方风貌特点,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完善档案管理和产权登记,推动农村基本户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容要求,“十四五”期间我部门计划实施葫芦岛市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到“十四五”期末,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1个,改造面积263.53余万平方米,楼房784栋,惠及居民38876余户,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3. 加强准入退出管理
健全准入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准入标准,特别是进城农民工和新就业大学生,使住房保障工作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体。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保障对象的档案,定期对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审核、复核,及时对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予以调整。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将其退出保障。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的,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回。
加强困难群体的信息共享,形成管理合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入住和准入退出工作,提高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审核、复核等工作水平。健全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4. 加大租金补贴发放力度
计划未来五年内,2021年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补贴资金756万元;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2200户,补贴资金831.6万元;2023年发放租赁补贴2400户,补贴资金907.2万元;2024年发放租赁补贴2600户,补贴资金982.8万元;2025年发放租赁补贴2800户,补贴资金1058.4万元。
5. 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和运营模式
建设资金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主要瓶颈,在保证财政性资金的持续投入的同时,一是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在资源,提高城建项目运作收益,确保城建资金逐年增长,促进城市建设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二是通过市场运作,利用ppp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市场,三是利用项目国家扶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逐步形成多主体投资,多元化建设的新格局,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和导向功能。
(二)不断促进住房事业科学发展
1. 建立科学的住房供应体系
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立足住房保障基本需求,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有公共租赁住房以及产权型保障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等),市场提供的住房有社会租赁住房、商品住房。优化住房供应规模,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结合城镇化进程,统筹安排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
2.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抓扩大需求、稳定供应、活跃交易、加强服务四个关键环节,以满足多元化需求为导向,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活跃二手房交易,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住房需求量,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适度调整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鼓励二手房交易及以旧换新。稳定住房供应,做好住房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及时准确预报市场供求情况,积极引导开发商及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同时兼顾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实现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活跃交易市场,适当调整住房交易市场的税费征收标准,降低住房交易环节成本;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的住房销售形式,如以旧换新、团购、房交会等。
加强住房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严格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加强对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加大对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辽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做好住房市场监测分析和趋势预判。建立完善房地产监管分析系统和企业信用监督制度,努力构建完备的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加快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整合土地、规划、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信息,及时准确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葫芦岛市市域中心城区商住房地产开发的新开工面积由1990年建市之初时7.4万平方米,发展到2019年135万平方米,取得了长足进步。“十四五”期间,我市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和工具,计划新开工面积715万平方米,其中2021年新开工面积137万平方米,2022年新开工面积140万平方米,2023年新开工面积143万平方米,2024年新开工面积146万平方米,2025年新开工面积149万平方米。新建商住小区达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人文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 “精品小区”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确保葫芦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现同城同质、推进三城同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显著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3.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做好住房安居保障工作,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任务也是使命,是责任也是承诺。按照住建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总体部署,我市在基本完成“四类对象”兜底改造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对实施效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资金使用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葫芦岛住建各相关部门深刻认清形势,从政治站位、民生民意、现实状况、时间节点等方面,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足决心把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全力解决问题,从搞清问题、扛起责任、措施到位方面入手,针对问题制定好整改方案,立即执行不拖延。要坚决守住底线,牢守安全、质量、稳定、纪律底线,绝对禁止弄虚作假。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正视问题、自我加压、再鼓干劲、奋力赶超,推动住房安居保障工作全面完成。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源。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同步运行实施。
4. 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培育房屋中介企业发展壮大,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房源向社会出租。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
5. 提高住房居住品质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管、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保证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全面实行住宅分户验收,减少质量通病,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宜居环境建设水平。
拓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和服务内容,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实现按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行业集中度达到10%。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1. 加强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
根据小城镇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历史文化和特色景观,编制或修编镇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以产业所能吸纳的就业人口确定镇区人口规模,以人口规模确定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重点镇发展,引导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在重点镇布局,发展服务业,为乡村旅游做好配套,充分利用乡镇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挥规模效应,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强劲特色产业发展势头,打造城镇品牌。位于工业园区的小城镇,合理调整规划布局,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与园区建设相配套的服务产业,如具有资源禀赋的小城镇,发展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特色景观和历史文化旅游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重镇、农业强镇、旅游名镇;具有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秀美山水的小城镇,倾心打造美丽宜居小城镇;推动小城镇结合特色产业发展调整布局和镇区改造,加快推进排水、电力、通信、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街道、河道、社区与小游园绿化。推行公共卫生厕所水冲化,逐步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无明沟排污,有效治理污水,建成区主次干道硬化率100%,人行道铺装率90%以上,路灯设置率100%,路灯明灯率90%以上,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主次干道绿化率95%以上,确保引用水安全,公共用水普及率85%以上
2. 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农村基础设施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多措并举,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强力支持。其次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立法,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建立有效管理机制,跟踪管理维护、调查测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使用及维护情况,确保相关资金、政策产生应有效用。再次,要重视农村污水及垃圾处理问题,健全和完善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深化与城镇化相配套的各项政策改革,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就业、生活,带动投资,拉动消费。
3. 加强老城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提升工作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建立“市、县投入为主,争取省级支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乡镇适当分担”的资金筹集模式,将农村保洁员工资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各地区采取第三方投资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继续完善“户集(分类)、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4.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大格局
在特色乡镇建设过程中,我市将指导特色乡镇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建设规划并结合项目建设计划,大力开展特色乡镇项目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特色乡镇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特色乡镇建设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特色乡镇前期建设成果,力争将特色乡镇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围绕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研究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找准基础设施短板,明确方向,增加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注重城乡发展的空间体系融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功能融合,形成合理的城乡融合体系;开展城镇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深化改革、破除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障碍。
城镇布局科学协调。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形态,以市区建设为带动,以县城、新区(新城)为突破口,以县城建设为核心,以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为重点,以城郊集镇为纽带,以一般集镇为支点,以农民新村为补充,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结构。依托丰富的生态资源,加大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打好生态环保牌、宜居休闲牌、旅游观光牌、产业潜力牌,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型、市场带动型、旅游提升型、资源开发型等特色集镇群。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城镇建设用地效率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增强城镇综合承受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三年内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
扩大城镇规模实现城乡一体化。着力扩宽城市空间,加快葫兴一体,实现主城区与兴城城区的衔接。推动中心城区、县城、新区(新城)、新市镇和重点镇协调发展,打造沿海城镇带。扩充10个明星城镇规模。打造10个旅游名镇名村。依托京沈高速、沈山铁路,102、306国道,滨海公路,兴建高速和葫芦岛港,发展通道经济,引导人口向县城和城镇集聚。
城乡基础设施均等化。在现代农业解决现有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建设以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内合理布局汽车加气站的同时,加气站必须配套居民管道输气系统,做到集中连片乡镇住宅燃气管道入户。集中乡镇居民区合理规划布局垃圾处理厂,真正做到美丽的同时又节能的新农村。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1. 抓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率先在城市新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逐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管线入廊、建设运营、投资融资管理,健全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合理分担机制。
2. 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增加新基建内容)
加快建立高质量、现代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高质量建设5g网络。鼓励5g基站共建共享,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网络建设,推动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联网设施建设。统筹5g、4g和窄带物联网(nb-iot)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普及ipv6和标识解析体系在物联网中的应用,建立物联网感知设施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完善物联网工控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功能。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幸福民生等重点方向,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到2025年,实现全市重点城镇级以上地区5g网络全覆盖,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数字公共服务能大幅提升。
积极推动智能化交通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公路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智慧公路试点建设阶段任务,加快智慧高速云控平台建设。推进港口智慧化,实施港区等一批大型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加快布局充电桩网络及平台。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和互联互通,加快实现智能服务和自用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到2025年,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着力建成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强管理,使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建立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环卫工作机制,持续推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提升城乡环境整体水平,最终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计划对我市路网进行升级改造。总体道路改造长度为26328.6米,改造其他面积为146699.67平方米;进行雨污水工程建设,提升小区档次。
(五)大力推动建筑业发展
1. 推进建筑业由做大向做强转变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贯彻省市两级建筑业发展和扶持规划,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探讨建筑产业化模式,引领施工企业接受和建立新型管理和生产模式。支持和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到外埠寻找市场,把产值带回来,从而提高我市整体建筑业总产值。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制止建筑工程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为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积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优化审批程序,简化资质审核条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企业资质结构,发展“高、精、尖”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资质等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建筑业企业整合重组、合资合作,形成规模竞争力。发挥其龙头企业和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的后续监管和效能评估。严厉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建立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系统,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
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2. 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
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认真执行资质新标准,全力做好资质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提升企业资质监管水平。建立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档案,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到2025年底,我市建筑行业关键岗位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将达到100%,技工岗位将达到90%,一般岗位将达到80%。严格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劳务用工制度,重点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施工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单位。
3. 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1)、深入探索“互联网 工程质量监督”监管模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搜索、宣传、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方便、快捷的优势,使之与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相并联,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2)、进一步强化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通过加强对各方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预制构件安装、关键部位的后浇混凝土实体质量及相关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抽查抽测,强化对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使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再上一个台阶。
(3)、进一步提升企业创优积极性,促进优质工程数量增长
通过使工程参建各方了解质量信誉的重要性,使其意识到个人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业绩的积累,从而提升企业的创优意识以及创优积极性,促进优质工程数量增长。
4.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四五”期间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方面要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各级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进一步完善并全面开展工程安全差别化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深入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治理;严肃认真开展工程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工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工程安全检查;积极探索“互联网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管模式;建立诚信信用平台,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监管水平。
(六)大力发展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
1. 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内容增加)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一直走在改革发展的前沿。“十四五”期间,我市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力争在建设行业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在装配化、绿色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让一些工作走在省内前列。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逐步建设形成一定数量的、与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的产业基地和园区,引导相关配套企业入驻。重点做好关键技术和产品生产企业的引进,加大对装备制造、建筑机械、钢结构、建筑部品等方面的优势企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省生产企业的产能和配套能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整合产业链资源,推进装配式建筑集约化发展。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坚持因地制宜,农村地区重点是发展太阳能、沼气、秸秆焚烧等技术;市城区重点是利用污水源,地源热泵技术,同时要针对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市场主导,要充分发挥项目单位的主体作用,政府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建立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和市场拉动机制;引导项目实施单位,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供热选择; 坚持科技领先,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积极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单位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成果在我市的推广应用,为全市建筑节能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持续发展。
2.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通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强制性的约束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加强立法的前瞻性研究,进一步评估现有法规条例的实施效果,并适时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立法工作顺利展开。不断完善覆盖绿色建筑全方位的制度,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强化依法行政,提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发展需求制定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价、改造等工程建设标准。积极适应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求,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更高要求的行业标准,开成新时期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集中攻关一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产品,以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分布式能源为重点突破对象,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创新行动,实施技术引领工程;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材料的产品支撑力,推进关键产品的质量升级,开展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绿色建筑产业链的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增强绿色建筑中节能关键技术、产品、材料的检测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大力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体系,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开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绿色建筑将来普及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 努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设智慧型城管、供水、供热、供气、市政设施联网平台,产权管理、审批流程、安全监督联网管理平台等全覆盖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提高城市服务能力、质量,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水平。
(九) “十四五”保障措施
1. 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发展
依靠科技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制定鼓励建设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营造促进建设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治污和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和产品。加强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集约利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等重点领域科技利用,迅速推广的建设科技成果,切实提高科技进步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 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动力
建设资金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主要瓶颈,在保证财政性资金的持续投入的同时,一是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在资源,提高城建项目运作收益,确保城建资金逐年增长,促进城市建设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二是通过市场运作,利用ppp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市场,三是利用项目国家扶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逐步形成多主体投资,多元化建设的新格局,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和导向功能。
3. 理顺体制机制,增强工作活力
一是要实行“同城同质”管理。实行“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构建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管理体制。在推进体制理顺过程中,坚持依法理顺、能放则放的原则,确保事权下放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下,合理界定和规范市、区两级的职责权限。组织对原有的行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抓紧对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等工作进行即时调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成为体制理顺的最大受益者。
4. 坚持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
重视舆论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导向作用,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乡建设的必要性,宣传城乡建设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城建,减少城乡建设和管理中负面效应,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营造全民参与、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5.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惠民工程,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及时把握发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增强其可操作性。修编、完善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热、抗震等专项规划,使之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规划衔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回首过去,我们倍感荣耀,放眼未来,我们信心满怀。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以使命驱使、以初心牵引,坚持首善标准,更加奋发有为的推动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葫芦岛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
住房城乡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相比,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本市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未来五年,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出台更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化,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发展。
(十)重点建设项目表 “十四五”期间葫芦岛市城建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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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投资(万元) |
计划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工程 |
文兴路北延建设工程 (天化街—外环路) |
道路总长1500米,红线42米,机动车道30米,两侧人行道各6米,红线内涉及1条铁路需下穿或建立桥梁、部分平房及土地。 |
5000 |
2020年-2025年 |
|
龙锦街建设工程 (文艺路-海辰立交桥) |
道路总长4200米,红线宽30米,机动车道宽1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新建雨污分流管线8400延长米。工程预计投资1.1亿元。此项工程与海翔公园同步实施。 |
11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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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路北延建设工程 (龙绣街—102国道) |
道路总长1473米,红线40米,机动车道30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红线内涉及1条铁路需下穿或建立桥梁、部分平房。 |
64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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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路北延建设工程 (兴隆街-化工路) |
道路全长465米,红线宽30米,机动车道宽1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人行步道、雨污分流管线、路灯和绿化。 |
7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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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昌路快速路建设工程(龙程街—永昌路) |
道路总长2824米,红线42米,机动车道30米,两侧人行道各6米,红线内涉及1条铁路下穿涵洞需拓宽。 |
665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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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南路隧道工程 (茨齐路—海星路) |
隧道全长1500米,宽20米,双向4车道,计划下穿92493部队山体(报晓园)。 |
20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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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立交桥维修改造工程 |
桥梁长1489.8米,宽16米,面积23836.8平方米,双向4车道。因主梁存在超限裂缝,桥面铺装波浪及车辙现象严重,多条横向及纵向裂缝贯通,计划对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改造。 |
13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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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机桥维修改造工程 |
桥梁长128米,宽18.6米,面积2380.8平方米,双向4车道。因所有梁体明显下挠,梁底存在纵向贯通裂缝,裂缝渗水,混凝土蜂窝麻面,支座剪切变形,计划对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改造。 |
8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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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方砖改造工程 |
项目包括市管主干道和化工化机地区城区环境改造工程,其中,市管主干道红内线方砖、边石改造;市管主干道红线外至建筑立面方砖、道路改造;化工化机地区道路、方砖改造。 |
5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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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龙湾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龙程街(公汽交通岗-市委)、海月路(龙湾大街-龙绣街)、龙绣街(海月路-海滨北路)、龙前街(海日路-海月路)、海日路、海月路(龙程街-龙湾大街)、海星路、海滨北路,计划将原雨污合流管线作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16300米,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400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20200平方米。 |
10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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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中央大街、兴工大街、连山大街、新华大街,计划将原雨污合流管线作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8700米。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300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15000平方米。 |
5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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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海翔公园建设工程 |
公园占地面积约21.97公顷,位于五里河南岸,北临京沈铁路线,东至部队铁路专用线,西侧连接海滨北路立交桥绿地,南侧紧邻龙锦街,与金域华城和乾元山庄隔路相望。 |
3200 |
2020年-2025年 |
|
龙背山、龙湾公园海绵改造工程 |
对龙湾公园、龙背山公园和海滨南路(海星路-313医院)进行海绵城市改造,建设下凹式绿地和铺设透水步道方砖,改造面积20000平方米。 |
1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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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
围绕龙湾中央商务区周边山体对森林植被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进行分类建设改造,改造面积80公顷,完善区域生态体系。 |
20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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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区开放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
对申海花园、龙前街两侧开放式小区进行海绵城市改造,改造面积39000㎡。 |
5000 |
2020年-202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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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美化亮化工程 |
葫芦岛市城区美化亮化工程 |
对新老城区道路21000盏路灯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在城市主要道路和主要节点建设园林景观、小品、文化雕塑等,扮靓街景、美化城市。 |
8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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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厕所革命 |
葫芦岛市“厕所革命”建设工程 |
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公厕、新增内厕开放共80座。 |
4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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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固废处理 |
葫芦岛市固废处理项目 |
项目位于塔山乡信屯村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厂内,计划建设规模为1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为20吨/日的城市粪污处理项目、规模为4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21000 |
2020年-2025年 |
|
7 |
供水工程 |
葫芦岛市笊篱山工业水厂及输配水工程 |
更换乌金塘水库至笊篱山dn1000输水管道9.75km,并更换输水管道沿线50个排气阀门;新建一座处理能力10万m³/d工业净水厂;新建dn500-dn1000配水管道长度7.815km |
15702 |
2020年-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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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 |
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和城市供水智能运行管理系统建设 |
51263 |
2020年-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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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 |
水厂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 (2座10万m3/d水厂),青山水源至二台子水厂输水干管:dn1400,l=2.643km;dn1200,l=9.95km,老合台水厂配水干管:dn1000,l=3.78km;dn600,l=2.40km,二台子水厂配水干管:dn1200,l=5.7km |
13000 |
2020年-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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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葫芦岛市城建储备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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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建设规模 |
建设周期 |
项目实施必要性 |
备注 |
1 |
葫芦岛市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
13176.5 |
计划在2021至2025年实施葫芦岛市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加装电梯、供水管道、供电管线、供气管线、供热管线、雨污管道、通信管线、道路、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养老扶幼服务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绿化、围墙、停车、便民市场、照明设施等。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1个,改造面积263.53余万平方米,楼房784栋,惠及居民38876余户。 |
5年 |
按照国家和省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改善我市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在市本级范围内,多处老旧住宅小区公共设施不配套、服务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经常产生一些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基础设施缺失、失养、失修,急需要更改造。 |
部分小区改造项目已纳入省项目库。 |
2 |
葫芦岛市西部城区热电项目 |
260000 |
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管网建设15千米。 |
5年 |
根据辽发改能源[2012]392号,《葫芦岛市城市热电发展规划》,解决西部城区热源不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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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葫芦岛市东部城区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
200000 |
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 |
5年 |
根据辽发改能源[2012]393号,《葫芦岛市城市热电发展规划》,满足东部城区热负荷发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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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葫芦岛市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30000 |
改造老旧供热管线350千米 |
5年 |
根据《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建办城函[2012]751号),逐年实施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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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房子”改造工程 |
75000 |
对城区既有非节能住宅进行围护结构保温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 |
5年 |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要求,继续进行暖房子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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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
5934 |
修编葫芦岛市《城市绿地新系统规划》,主要公园广场、道路节点,每年春秋两季栽摆花卉,龙绣路、海滨南路分车带、海星路、龙湾大街中段绿化改造,茨山河上游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
5年 |
根据《国家园林城标准》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一年内应该完成《城市绿地新系统规划》修编,此项为国家园林城否决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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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园建设及现有公园景观提升、修复工程 |
71220 |
海翔公园建设占地面积约21.27公顷。龙背山公园改造。葫芦岛海滨带状公园建设面积414.15公顷。植物园建设工程面积40公顷。市政府广场、龙程广场、双拥广场、报晓园的喷泉维修、水池防水、用电线路维修改造,龙湾公园湖心岛堤坝、沿湖堤坝及护栏维修改造,五里河玻璃栈道维修,公园广场铺装道路维修等 |
5年 |
根据《国家园林城标准》要求,地级市至少要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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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垃圾分类工程 |
18700 |
1、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三河”流经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超过60万,,据统计“三河”流域垃圾量超过100万立方米需清运。为长效治理三河流域垃圾排放问题,按照“三河”流经面积与覆盖人口数量,需要建设40个生活垃圾转运站,30个固体垃圾中转站。2、市区选取40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人口2万人,30个公共机构、5个封闭生活小区,5个大型企业。 |
5年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速推进“生态宜居滨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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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卫设施设备及垃圾处理工程 |
6698 |
新建20座公厕,增加多功能机械化清扫车5台、除雪车3台、水车3台、铲车3台,在新老城区共建设4个建筑垃圾中转站,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拟用地10亩),在辖区内主次干道旁投放分类果皮箱,并逐步替换老旧破损果皮箱、垃圾箱,按照相关规定提高环卫职工待遇等。 |
5年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速推进“生态宜居滨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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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葫芦岛市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 |
4536 |
2021年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补贴资金756万元;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2200户,补贴资金831.6万元;2023年发放租赁补贴2400户,补贴资金907.2万元;2024年发放租赁补贴2600户,补贴资金982.8万元;2025年发放租赁补贴2800户,补贴资金1058.4万元。 |
5年 |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十四五”期间,葫芦岛市公租房将继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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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计 |
68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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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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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2020.8 |
目 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重要机遇期。“十四五”规划作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并对“12个强国”等作出具体安排,即:聚焦发展,促进“制造强国、航空强国、海洋强国、贸易强国”;夯实基础,落实“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文化强国、体育强国”;提升发展,强化“质量强国、科技强国、教育强国、人才强国”。
中国当前中国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而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在世界发展格局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在话语权、影响力逐渐提高的同时国内经济产业空心化初显、区域经济差距加大、国民经济增速放缓、生态环保问题加剧,而中美贸易战则使得外部环境越发严峻,进一步的限制、阻碍中华民族的发展。十四五的五年必将是中国发展变革的五年,也是突破的五年。我国主要矛盾在“十三五”时期已经转变,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族发展面临新时代、新阶段,新矛盾、新问题,新机遇、新挑战,新目标、新任务等一系列新情况。国内发展面临诸多待调整的板块,经济高速增长背后的隐患逐渐浮出水面,新千禧一代的从信息化的时代成长起来,其世界观、价值观都有了较大的变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也有新的认知,十四五期间的发展必须强化对国内新气象的重视,充分重视积压问题的解决,强调新动力的构建,转变并适应政府的新角色,关注并做好新市场的引导,注重新媒体新渠道的应用。
十四五的五年,必将是国内经济、格局、发展重塑的五年,未来五年,我市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对我市的城市建设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发展战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建设回顾
“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市领导坚强领导下,葫芦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成就辉煌。在服务国家发展、推进葫芦岛城市建设伟大征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进,攻坚克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葫芦岛市城市战略定位,与葫芦岛人民一道用忠诚与智慧谱为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新发展理念、“四个着力”和“三个推进”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东北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1 8 n”文件要求,以“改善民生质量、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宜居滨城”为目标,深入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三城同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平稳、健康、向上发展。
(一)建设工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作出积极贡献
1. 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房地产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充分发挥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作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促进有效需求和稳定价格,因城施策,有序推进,实现结构基本合理、供需基本平衡、居住水平显著提高,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截止2020年4月30日,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额433.67亿元,共计新开工面积1069.2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816.55万平方米,成交额439.65亿元。2020年底,“十三五”期间预计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额540亿元,共计房屋施工面积8365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360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面积1040万平方米,成交额560亿元。
十三五期间我市利用省建设厅建设的《辽宁省房地产业信用信息系统》、《辽宁省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辽宁省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日报系统》全程实现网上办公,利用系统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交易情况实现数据共享,并利用系统适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
十三五期间(截止2020年3月31日)我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额420亿元,共计房屋施工面积8148.41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045.16万平方米;商品房供应(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484.4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807.28万平方米,成交额434.63亿元。
2. 建筑业做大做强实现突破
“十三五”期间,我市制定鼓励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引导传统建筑企业转型升级工作的力度。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工作,按照“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由单项到集成”的步骤,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大力推广全装修住宅,逐步提高成品住宅供应比例。引导成品住宅消费理念,积极培育成品住宅市场。加快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推行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的工业化装修方式,逐步提高成品住宅供应比例。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居民购买全装修成品住宅,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发展环境;深化企业改革,引导企业优化重组。继续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加快企业管理创新步伐。培养规模和品牌企业。通过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和规模,加大企业宣传力度,积极为企业开展多方位服务等措施,塑造葫芦岛建筑业企业形象,打造葫芦岛建筑业企业品牌,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占有份额,葫芦岛市目前共403家建筑业企业,其中拥有一级16家、二级153家、三级147家、不分等级87家(含劳务);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引导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鼓励支持有实力的总承包企业和有特色的专业承包企业走技术、人员、设备等联合道路,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竞争力。实行跨行业重组,特级施工企业和甲级设计企业联合重组,成为综合型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向建筑业的关联产业延伸,发展成为集开发、设计、施工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 建设工作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保障
1.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再创佳绩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按照“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原则,有计划的对城市棚户区进行了改造,极大的改善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1.38亿元,改造棚户区8480户。其中2017年完成3281户;2018年实际完成4739户,2019年实际完成新开工任务364户,2020年新开工96户。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共计投入资金7632万元,对15个小区,15284户早期棚改小区进行了维修改造。通过维修改造,小区违建得到拆除,小区环境明显改善,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发挥,积极参与小区维修改造监督和管理。
总体上看,房地产业“十三五” 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实现,一些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为“十四五” 时期的葫芦岛房地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房地产项目整体品质有待提高。近几年,碧桂园、恒大、首开、首创等大型开发企业进驻葫芦岛,大大带动了房地产项目的品质提高,但当地部分企业的品质意识树得不牢,导致葫芦岛房地产项目整体品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区域商品房库存大,去化周期长。前几年,由于市场研判不准,个别区域过度开发。全市兴建了很多个产业园区,在园区内过度开发房地产,造成部分区域商品房库存大,去库存周期长。
2. 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工作继续加强
“十三五”期间,葫芦岛市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方面处于可控状态,无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建筑市场总体工程质量水平逐年稳步提升。其中2014年至2016年零死亡;2017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2018年发生一起火灾事故,死亡1人;发生一起土方回填事故,死亡1人;2019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
十三五期间,质量科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的次数分别为:2016年236次,2017年220次,2018年233次,2019年262次,2020年70次;
十三五期间,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保持98%以上。其中,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工程荣获2018-2019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十三五期间工程葫芦岛市质量科质量检查次数
年份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工程质量检查次数(次) |
236 |
220 |
233 |
262 |
70 |
(三)建设工作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 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脚步
“十三五”期间,我市兴城市高家岭镇、南票区高桥镇均已完成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项目库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开展特色乡镇项目建设。高家岭镇温泉水上乐园建设项目、高桥镇青创中心和桑葚种植基地项目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特色乡镇建设成效显著,2018年省政府公布了辽宁首批20个特色乡镇名单,我市高桥镇、徐大堡镇成功入选,两镇均按照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实施建设。开展传统村落普查与申报,推荐绥中县楼房村等9个行政村申报国家传统村落。
2. 推进新型城镇化逐步深入
自2017年开始,我市创建徐大堡镇(海参小镇)、高桥镇(粉丝小镇)2个省级特色乡镇,高家岭镇(温泉小镇)、李家堡乡(戍边小镇)2个省级培育特色乡镇,按照全省特色乡镇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组织4个乡镇按照建设规划实施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建设工作落实到位。
(1)、徐大堡镇。徐大堡镇依托独特的沿海区位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参特色产业,辖区内海参养殖与放养面积超过5万亩,年产鲜海参5万吨,是我省海参养殖与放养面积最大、品质最好、产量最高的乡镇,近年来徐大堡镇引导海参产业向纵深发展,在“繁育、养殖、生产、深加工、供应、销售”等环节上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打造成熟、完备的产业链条,进一步做精做强海参特色产业,逐步成为独具特色的海参小镇,于2018年成为我省首批特色乡镇。
(2)、高桥镇。高桥镇依托粉丝特色产业,按照“融合传统、生态人文、宜居宜业”原则,坚持“以产立镇、以产带镇、以产兴镇”工作思路,以粉丝加工、文化旅游、产品研发、物流商贸一体化发展,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培育多元化聚集型的宜居、宜业、宜游的粉丝产业特色乡镇,于2018年成为我省首批特色乡镇。
(3)、高家岭镇。高家岭镇以特色乡镇建设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抓手,加速一二三产业融合,加快产业集聚,促进经济性升级,努力建设产业有支撑、文化有内涵、旅游有品位、基础设施完备、温泉特色鲜明的现代化新型小城镇。高家岭镇特色小镇建设以温泉为依托,按照“度假观光旅游”的经营方式,全力打造集旅游度假、温泉养生、生态人居以及文化体验为一体的温泉特色小镇,于2017年成功入选我省特色乡镇培育名单。
(4)、李家堡乡。李家堡乡紧紧围绕“山”、“水”、“长城”做文章,依托世界文化遗产—九门口水上长城和中国传统村落—新堡子村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戍边型旅游目的地,引入专业旅游公司制定了“古村民宿”开发运营方案,把土特产品贴上“长城文化”的标签, 打造历史悠久、文化传承的戍边特色乡镇,于2018年成功入选我省特色乡镇培育名单。
我市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加快传统村落延续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保护优先、规划引领、传承利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采取“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模式,充分调动村民和社会保护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传统村落的传统特色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逐步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综合能力。
“十三五”期间,我市有2个行政村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分别是2016年入选第四批中国传统村落的连山区塔山乡盘道沟村,2019年入选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的绥中县加碑岩乡王家店村。
(四)建设工作为提高城市发展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显著,其中2016年完成天化街、化机路全长7644米的路段工程改造及龙绣街南延1288米的工程建设。完成雨水管线1200延长米、污水管1700延长米、排水1500米,新建检查井50座、雨水井110座,为了方便人民出行,新建路灯133盏,桥梁3000平方米,在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方面,我市对新老城区破损的黑色路面及步道方砖进行了统一维修,维修面积6483平方米,投资约900余万元。在环卫方面,我市协调环卫处完成新垃圾场运行(小槟沟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老垃圾场封场(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以及新建24座公共卫生间工程。改造龙湾区道路6357米,新建道路1279.333米,市政道路、方砖维修改造,人行道改造、道口改造面积共53217.8平方米,在龙前街、化工化机、海辰路新建路灯376盏,龙前街新建桥梁长度80米,除此之外,延长了雨污分流管线全长3184米,新建检查井178座,雨水收集池1座,进行污水管线占用绿化带乔木、灌木补植。开展了海韵路路灯建设工程,全长5000米,起点为高新九路与外环交通岗,终点至cbd东窑变电所。共安装路灯266盏,其中海韵路新建路灯204盏,海韵桥新建路灯62盏;敷设10kv高压电缆2300米;新建80kva箱式变电站4座。工程预算投资1121万元;开展葫芦岛北站停车场扩建工程,工程预算投资13万元;开展杨利伟广场维修工程,工程预算投资65.2万元。开展化机农贸市场10kv高压电缆入地工程。将10kv滨生、滨机线17#-22#架空线路改为电缆入地,原架空线路全部拆除,工程预算投资120万元。将前期计划工程付诸完善,组织开展了龙湾海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海翔路高架桥续建工程,工程总投资21531.6万元。2019年,为减轻污水处理厂压力、降低茨山河河水污染,开展龙湾大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该工程将原雨污合流管线单独作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长6503米、污水检查井214座、雨水篦子190个;结合市政府双电源、兴隆大家庭双电源、大唐供暖管线、天然气管线建设改造工程,对龙湾大街两侧慢车道实施改造,改造面积35830平方米。工程预算投资2645万元。计划于2020年10月完成新海一三线、东海一三线10kv配电线路改造工程。该工程拆除新海一三线、东海一三线10kv架空线路约12210米、拆除44基配电线杆(2基钢管杆);新建2基杆塔;安装隔离开关、避雷器、接地装置各2组;安装2座变压器、14台电缆箱;敷设高压电缆约6000米。工程预算投资1350万元。为提升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将龙湾大街原有的10座停车站点进行拆除,恢复至标准绿化隔离带,将新规划的停车站点就近移至龙湾大街两侧的人行步道,按照每个站点长40米,宽4米的标准建设港湾式停车站点。工程预算投资129.8万元。龙湾新区环境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关键,因此对申海花园小区、军分区大门、碧海家园小区外人行步道进行维修改造。其中,申海花园小区改造人行步道方砖1174平方米,绿化2万平方米,维修垃圾桶、路灯等基础设施;对军分区大门及院墙进行拆除和重建,安装电动伸缩门,改造监控系统等;对碧海家园小区外人行步道拆除并重新铺设3000平方米,边石300米。工程预算投资187.9万元。老城区环境的改善能够提高化机市场规范化管理,因此对化工八区市场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兴隆街、“大猪圈”区域、滨河北路、已建厅棚市场周边环境、旱厕和垃圾转运站改造。其中,兴隆街改造道路面积5746平方米;“大猪圈”临时市场铺设水泥路面8600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500米,临时摊位672个,铁艺围栏130米;三角区域铺设方砖1400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线120米;滨河路北延路面维修300平方米;新建厅棚市场周边铺设方砖1667平方米,绿化补植400平方米;水是生命之源,为改善黑臭水体,开展了葫芦岛市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该工程截污纳管工程,清淤疏浚工程,垃圾清运工程,物理围网工程等。开展了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确保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争取2020年底前完成项目土建工程。启动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二期(固废垃圾处理)项目,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这对城市环境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实施 “三河”治理二期工程。计划新建主河道两侧生态护岸6.3公里、生态绿化54万平方米、新建主河道堤顶路5.3公里。对锦东村、杨屯村、稻池村原有明渠进行改造,接入市政管网。并持续推进新海一三线、东海一三线10kv配电线路改造工程。在城市管理方面,继续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程,全市公共机构全覆盖,连山区、龙港区各一个试点。在此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并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继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建设,全市计划新建城区公厕12个、改造12个、内厕开放26个。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的总体目标。同时为彻底消除化机桥、海滨立交桥安全隐患,保证车辆安全通行,计划对化机桥、海滨立交桥进行加固改造。
2. 建筑节能取得新进展
2017年,我部门起草了《葫芦岛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84号),并制定配套文件《关于大力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的通知》(葫住建发[2017]150号),用于指导全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
2017年11月8日,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葫芦岛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7年12月22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葫政办发[2017]257号正式印发,并于2017年12月23日在葫芦岛市政府网站公开。
2018年9月6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跟踪服务和调度考核的通知》(葫住建发[2018]69号)《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葫住建发〔2018〕139号)等文件下发实施,不断加大工程监管和市场推广力度,其中葫芦岛市民服务中心项目由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设计,总建筑面积77230平方米,按绿色建筑二星级设计施工,兴城市高级中学异地新建筑项目717.88万m2按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和施工。
2019年,三家企业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所需求的pc构件厂;;辽宁方圆成品油公司投资建设的装配式建筑在和绿色建筑项目百宜苑一、二期居住建筑共28万平方米,被批准为我市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在民用建筑领域实现零的突破。
3. 建筑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十三五”规划期间建筑市场监督工作相关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工作:
明确执法监督机构工作职责。按照全市机构改革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综合执法监督分中心的工作职责,即主要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察和房地产秩序的监察工作,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招标投标、节能和抗震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对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造价计价监督检查工作等。
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执法监督活动始终坚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执行是否到位,决定着建设执法监督工作水平的高低,“十三五”期间,我部门一直按照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与要求开展工作。
认真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为确保建设执法监督制度落到实处,行政执法执行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办法和检查行为,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行政执法对建筑市场主体的干扰,为建筑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同时,根据当前我市建筑市场的发展动态,将建筑市场主体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与企业、执法监督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串联起来,形成对应关系,进行双向随机抽取。
严格推行“三项制度”机制落实。制定并印发《葫芦岛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确保建筑工程执法监督活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4. 加强农村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事关人民群众福祉,既是一项民生工程,更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2016至2019年,全市累计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危房改造14757户,其中c级7078户、d级7679户。2020年正在实施“四类对象”危房改造1383户。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住上安全、实用的房子,再也不用为突发性的自然灾害而担惊受怕,切实保障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安全,逐步实现了“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的安居梦。
葫芦岛市农村危房改造数据汇总表(2016—2019) |
||||||
序号 |
年度 |
县(市)区 |
总数 |
c级 |
d级 |
备注 |
1 |
2016 |
兴城市 |
358 |
163 |
195 |
|
2 |
建昌县 |
824 |
144 |
680 |
||
3 |
连山区 |
305 |
80 |
225 |
||
4 |
南票区 |
225 |
80 |
145 |
||
小计 |
1712 |
467 |
1245 |
|||
1 |
2017 |
兴城市 |
784 |
322 |
462 |
|
2 |
绥中县 |
640 |
358 |
282 |
||
3 |
建昌县 |
1436 |
835 |
601 |
||
4 |
连山区 |
483 |
258 |
225 |
||
5 |
南票区 |
295 |
245 |
50 |
||
小计 |
3638 |
2018 |
1620 |
|||
1 |
2018 |
兴城市 |
920 |
550 |
370 |
|
2 |
绥中县 |
540 |
540 |
— |
||
3 |
建昌县 |
1500 |
1000 |
500 |
||
4 |
连山区 |
260 |
240 |
20 |
||
5 |
南票区 |
790 |
640 |
150 |
||
小计 |
4010 |
2970 |
1040 |
|||
1 |
2019 |
兴城市 |
1034 |
178 |
856 |
|
2 |
绥中县 |
1019 |
250 |
769 |
||
3 |
建昌县 |
620 |
— |
620 |
||
4 |
连山区 |
1100 |
498 |
602 |
||
5 |
南票区 |
1624 |
697 |
927 |
||
小计 |
5397 |
1623 |
3774 |
|||
合计 |
14757 |
7078 |
7679 |
|
5.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果显著
我市在“十三五”时期,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为导向,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为重点,逐步形成“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的高质量垃圾分类模式,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建立月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建设进展情况,重点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三项工作,三者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已覆盖980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2%,到2020年底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
全市树立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绥中县高甸子乡獐子沟村、建昌县娘娘庙乡南台子村、连山区寺儿堡镇西蜂村、南票区虹螺蚬镇小寺村为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学习借鉴抚顺市新宾县农村生活垃圾“五指分类法”,逐步实现“生活垃圾不出院,建筑垃圾不出村”,探索总结“农民参与、政府投入、市场运作、分类回收”的高质量垃圾分类模式。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村要有生活垃圾分类器具、分类标识、分类宣传等。沿海岸线500米范围内乡镇、村庄必须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避免生活垃圾污染海洋。
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三沿”区域(沿海地区、沿主要河流两侧、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村庄为重点,全面开展村庄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和清理不及时问题。各县(市)区积极配合,合力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积极推进以转运站为重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积极申请国债与地方债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采取“以城带乡、统筹发展”的模式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减轻乡镇在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中的负担。区位偏远、生活垃圾转运不便的地区,可建设或购置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终端设施设备,满足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需求,进一步减少处置成本。
(五)“十三五”存在问题
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需深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仍存在诸多短板。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对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比,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需深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智慧城市建设需继续推进,城市道路智慧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园林绿化建设品质需进一步提升,公用设施短缺性矛盾仍比较突出;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建设任务比较重;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需进一步强化,建筑业发展需进一步优化;城镇化发展质量还不高,城市集聚度、城市辐射力不够强,城市品质、城市能级不够高,各地城镇建设缺乏特色和个性等等问题。
(六)“十三五”期间优秀工程项目展示
“十三五”期间,我市有一项工程荣获国内建筑行业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35项工程被评为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14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世纪杯”,6项工程被评为辽宁省新技术示范工程
2016年,绥中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等7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20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7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2017年,辽宁东戴河新区起步区山海同湾17#楼等2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29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2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2018年,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等3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40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3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2019年,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儿科及内科病房楼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葫芦岛市第二高级中心改造项目教学实验楼等6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工程奖(省世纪杯奖),20项工程获得辽宁省优质主体结构工程奖,6项工程获得葫芦岛市优质样板工程奖。
二、“十四五”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对接京、津、冀等经济区构建区域合作新格局。以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内涵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功能完备的“宜居宜业宜游”海滨城市的目标,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质量,提升葫芦岛区域城市地位,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 “十四五”发展思路
1. 城市发展方向及定位
(1)、城市定位
葫芦岛市为辽西地区的区域中心城市之一,是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工业与港口城市,是生态宜居的滨海旅游城市。
(2)、城镇空间布局
规划葫芦岛市域形成“一主一副,一带三轴”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一主:指以葫芦岛中心城区和兴城城区为核心的市域发展主中心,是葫芦岛城镇发展、人口集聚、产业升级的主要空间载体。重点加强葫兴一体化发展,积极承接区域公共服务与先进产业功能转移,加快滨海旅游休闲带建设,形成辐射引领市域乃至辽西地区发展的核心。
一副:指以绥中县城及东戴河新区为核心的市域发展副中心,形成市域南部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担负着服务南部地区居民生活、组织地区产业发展和引领南部城镇发展的作用。其中东戴河新区是绥中未来空间发展的重点地区。
一带:指依托京沈高速、102国道、滨海公路等主要交通走廊形成的滨海城镇发展带,是引领葫芦岛沿海开放、经济发展、服务区域、人口集聚的重要城镇空间发展带。
三轴:指沿海地区带动内陆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三条城镇功能辐射轴,分别为葫兴—建昌城镇功能辐射轴、葫兴—南票城镇功能辐射轴以及绥中—建昌城镇功能辐射轴。
(3)、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构筑“双心、双湾、多组团”的带状组团式空间结构。
双心:城市西部龙湾中心和中部玉皇中心,结合各类公共设施和重大公共项目建设,大力完善、补充高品质服务设施,近远期集中塑造旅游服务、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商业商务等功能,建设标志性景观区域。
双湾:北部临港工业湾和南部文化旅游休闲湾。
多组团:划分为12个城市组团。包括高新组团、石化组团、连山组团、东城组团、东窑组团、龙湾组团、连湾组团、龙港组团、港口组团、北港组团、塔山组团和高桥组团。
(4)、综合交通规划
协调推进海、陆交通整合发展,强化区域枢纽功能的战略培育,协同锦州共同构建辐射辽西、蒙东地区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强化港口设施水平和港区合理布局,积极发挥港口引领作用,促进与周边地区重大设施对接和共享,实现“地方性枢纽”向“区域性枢纽”角色转变。同步推进沿海走廊完善与内陆通道建设,完善市域交通网络覆盖,协调提升葫兴、绥中面向区域的枢纽功能,实现由沿海集聚发展向兼顾市域均衡发展转变。整体形成“一廊、一轴、一带、一网”的中心城区道路网。“一廊”指由京沈高速、g102国道外移线等构成的区域复合运输走廊;“一轴”指由龙锦快速路、新华大街、龙湾大街等构成的都市快捷联系轴;“一带”指依托滨海公路的滨海交通风光带;“一网”指中心城区多层次道路网。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按照城乡一体、优化整合的原则,促进城乡居民逐渐享受高标准、同质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覆盖全市域的以葫兴一体化地区为核心、绥中县和建昌县城关镇为主体,重点镇、一般乡镇和村(社区)为基础的五级配置的开放型社会服务设施网络体系。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一带多点”的公共中心体系。两心指近、中期重点发展的龙湾中心区和远期军用机场搬迁后的玉皇中心区;两轴指沿南北向龙湾大街和东西向锦葫路形成的“十字轴”;一带指滨海公共服务设施带;多点指各专业中心、组团中心与居住区中心。
(6)、市域产业发展布局
连山区:重点发展商贸业、现代物流、通用设备制造(泵业)、冶金建材、现代农业等产业。
龙港区:着力发展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
南票区:新城区积极推动临港工业、农副食品加工及现代物流等产业发展;老城区重点发展能源电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冶金建材和文化旅游等产业。
兴城市:着力发展文化旅游、纺织服装(泳装)、能源电力、教育、养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
绥中县:积极发展数字产业、能源电力、装备制造、休闲养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
建昌县:着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商贸物流、生态旅游、现代农业等产业。
2. 发展思路
突出亲海近水文化特色,建设具有多元文化特色宜居、宜游、宜商海滨旅游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未来五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坚持把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城乡建设质量内涵为重点,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促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引,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五大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可持续发展,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注重民生改善和生态建设,进一步发挥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在改善民生、拉动经济、生态立市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有力支撑,倾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
三、“十四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深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1. 抓好城镇棚户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和实施
城镇棚户区改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充分论证资金筹措方案。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的原则和方法,科学研究本区域棚户区改造“十四五”规划,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本区域的规划,有计划的推进棚户区改造,让老百姓不断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五年改造计划,加快组织实施,利用两到三年时间,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彻底消灭城中村。打通棚改回迁房与待售商品房的通道,积极推广“市场化解决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动迁居民购买”创新型货币化安置。
2. 提升保障性住房居住环境水平(老旧小区改造)
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要执行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符合农民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当地风格,突出地方风貌特点,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完善档案管理和产权登记,推动农村基本户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容要求,“十四五”期间我部门计划实施葫芦岛市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完善类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其中,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提升类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到“十四五”期末,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1个,改造面积263.53余万平方米,楼房784栋,惠及居民38876余户,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3. 加强准入退出管理
健全准入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准入标准,特别是进城农民工和新就业大学生,使住房保障工作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体。加强对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保障对象的档案,定期对住房保障家庭进行审核、复核,及时对保障方式、保障水平予以调整。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不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将其退出保障。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的,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收回。
加强困难群体的信息共享,形成管理合力,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入住和准入退出工作,提高住房保障资格认定、审核、复核等工作水平。健全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4. 加大租金补贴发放力度
计划未来五年内,2021年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补贴资金756万元;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2200户,补贴资金831.6万元;2023年发放租赁补贴2400户,补贴资金907.2万元;2024年发放租赁补贴2600户,补贴资金982.8万元;2025年发放租赁补贴2800户,补贴资金1058.4万元。
5. 积极创新融资机制和运营模式
建设资金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主要瓶颈,在保证财政性资金的持续投入的同时,一是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在资源,提高城建项目运作收益,确保城建资金逐年增长,促进城市建设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二是通过市场运作,利用ppp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市场,三是利用项目国家扶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逐步形成多主体投资,多元化建设的新格局,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和导向功能。
(二)不断促进住房事业科学发展
1. 建立科学的住房供应体系
完善住房供应结构,立足住房保障基本需求,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提供的保障房有公共租赁住房以及产权型保障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等),市场提供的住房有社会租赁住房、商品住房。优化住房供应规模,依据住房现状调查、需求预测及在建、在售住房规模等,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人口等约束条件,结合城镇化进程,统筹安排住房的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比例。
2. 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重点抓扩大需求、稳定供应、活跃交易、加强服务四个关键环节,以满足多元化需求为导向,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活跃二手房交易,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住房需求量,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适度调整首付比例以及贷款利率,鼓励二手房交易及以旧换新。稳定住房供应,做好住房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及时准确预报市场供求情况,积极引导开发商及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应。大力发展普通商品房,同时兼顾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实现供求关系基本平衡。活跃交易市场,适当调整住房交易市场的税费征收标准,降低住房交易环节成本;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的住房销售形式,如以旧换新、团购、房交会等。
加强住房市场管理,规范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行为,严格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加强对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加大对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加强住房市场运行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辽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做好住房市场监测分析和趋势预判。建立完善房地产监管分析系统和企业信用监督制度,努力构建完备的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加快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房地产市场统计指标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整合土地、规划、开发、交易、保有等环节信息,及时准确公布市场供求和房价情况,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
葫芦岛市市域中心城区商住房地产开发的新开工面积由1990年建市之初时7.4万平方米,发展到2019年135万平方米,取得了长足进步。“十四五”期间,我市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和工具,计划新开工面积715万平方米,其中2021年新开工面积137万平方米,2022年新开工面积140万平方米,2023年新开工面积143万平方米,2024年新开工面积146万平方米,2025年新开工面积149万平方米。新建商住小区达到环境优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人文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 “精品小区”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品质,确保葫芦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与此同时,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现同城同质、推进三城同盛,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富庶葫芦岛”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显著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服务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
3.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做好住房安居保障工作,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任务也是使命,是责任也是承诺。按照住建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总体部署,我市在基本完成“四类对象”兜底改造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工作,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对实施效果、任务完成、进度和质量、资金使用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系统,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住房安全问题。葫芦岛住建各相关部门深刻认清形势,从政治站位、民生民意、现实状况、时间节点等方面,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下足决心把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全力解决问题,从搞清问题、扛起责任、措施到位方面入手,针对问题制定好整改方案,立即执行不拖延。要坚决守住底线,牢守安全、质量、稳定、纪律底线,绝对禁止弄虚作假。全市上下要进一步正视问题、自我加压、再鼓干劲、奋力赶超,推动住房安居保障工作全面完成。通过新建、改建、配建、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多渠道筹集保障房源。加快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同步运行实施。
4. 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鼓励成立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培育房屋中介企业发展壮大,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的房源向社会出租。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
5. 提高住房居住品质
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管、验收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保证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质量。全面实行住宅分户验收,减少质量通病,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高宜居环境建设水平。
拓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和服务内容,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利用效率,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实现按物业服务企业在管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行业集中度达到10%。
(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1. 加强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
根据小城镇资源条件、区位优势、历史文化和特色景观,编制或修编镇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以产业所能吸纳的就业人口确定镇区人口规模,以人口规模确定镇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重点镇发展,引导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在重点镇布局,发展服务业,为乡村旅游做好配套,充分利用乡镇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发挥规模效应,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形成强劲特色产业发展势头,打造城镇品牌。位于工业园区的小城镇,合理调整规划布局,推进园区与镇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发展与园区建设相配套的服务产业,如具有资源禀赋的小城镇,发展矿产资源、农产品加工、特色景观和历史文化旅游产业,形成各具特色的工业重镇、农业强镇、旅游名镇;具有自然环境、田园风光、秀美山水的小城镇,倾心打造美丽宜居小城镇;推动小城镇结合特色产业发展调整布局和镇区改造,加快推进排水、电力、通信、集中供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街道、河道、社区与小游园绿化。推行公共卫生厕所水冲化,逐步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无明沟排污,有效治理污水,建成区主次干道硬化率100%,人行道铺装率90%以上,路灯设置率100%,路灯明灯率90%以上,建成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主次干道绿化率95%以上,确保引用水安全,公共用水普及率85%以上
2. 加强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条件,也是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的基础支撑。农村基础设施与广大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多措并举,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全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强力支持。其次应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立法,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建立有效管理机制,跟踪管理维护、调查测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使用及维护情况,确保相关资金、政策产生应有效用。再次,要重视农村污水及垃圾处理问题,健全和完善农村环境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我市要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管理和开发利用;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公用事业改革;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深化与城镇化相配套的各项政策改革,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到城镇就业、生活,带动投资,拉动消费。
3. 加强老城基础设施配套和环境提升工作
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建立“市、县投入为主,争取省级支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乡镇适当分担”的资金筹集模式,将农村保洁员工资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给予大力支持。鼓励各地区采取第三方投资运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好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常态化运行,继续完善“户集(分类)、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
4.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大格局
在特色乡镇建设过程中,我市将指导特色乡镇项目建设,督促各县(市)区按照建设规划并结合项目建设计划,大力开展特色乡镇项目建设,定期组织开展特色乡镇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特色乡镇建设顺利开展,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特色乡镇前期建设成果,力争将特色乡镇打造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针对“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围绕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综合承载能力,研究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质量;找准基础设施短板,明确方向,增加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注重城乡发展的空间体系融合,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功能融合,形成合理的城乡融合体系;开展城镇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深化改革、破除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障碍。
城镇布局科学协调。以中心城市为主体形态,以市区建设为带动,以县城、新区(新城)为突破口,以县城建设为核心,以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为重点,以城郊集镇为纽带,以一般集镇为支点,以农民新村为补充,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结构。依托丰富的生态资源,加大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打好生态环保牌、宜居休闲牌、旅游观光牌、产业潜力牌,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型、市场带动型、旅游提升型、资源开发型等特色集镇群。城镇化质量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城镇建设用地效率全面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增强城镇综合承受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三年内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
扩大城镇规模实现城乡一体化。着力扩宽城市空间,加快葫兴一体,实现主城区与兴城城区的衔接。推动中心城区、县城、新区(新城)、新市镇和重点镇协调发展,打造沿海城镇带。扩充10个明星城镇规模。打造10个旅游名镇名村。依托京沈高速、沈山铁路,102、306国道,滨海公路,兴建高速和葫芦岛港,发展通道经济,引导人口向县城和城镇集聚。
城乡基础设施均等化。在现代农业解决现有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下,建设以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内合理布局汽车加气站的同时,加气站必须配套居民管道输气系统,做到集中连片乡镇住宅燃气管道入户。集中乡镇居民区合理规划布局垃圾处理厂,真正做到美丽的同时又节能的新农村。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1. 抓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率先在城市新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在老城区改造过程中逐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管线入廊、建设运营、投资融资管理,健全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合理分担机制。
2. 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水平(增加新基建内容)
加快建立高质量、现代化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高质量建设5g网络。鼓励5g基站共建共享,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网络建设,推动新型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物联网设施建设。统筹5g、4g和窄带物联网(nb-iot)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普及ipv6和标识解析体系在物联网中的应用,建立物联网感知设施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完善物联网工控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功能。全面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文教卫体等传统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实现重点领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提升20%以上。聚焦公共治理、生态环境、交通物流、清洁能源、幸福民生等重点方向,开展一批基础设施智慧化融合应用。到2025年,实现全市重点城镇级以上地区5g网络全覆盖,5g与垂直行业应用深度融合的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数字公共服务能大幅提升。
积极推动智能化交通设施建设。推进智慧公路建设,到2025年,基本完成智慧公路试点建设阶段任务,加快智慧高速云控平台建设。推进港口智慧化,实施港区等一批大型集装箱码头自动化改造。加快布局充电桩网络及平台。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和互联互通,加快实现智能服务和自用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到2025年,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着力建成东部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一期二期工程,进一步加强管理,使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实现全覆盖。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工作部署,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建立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环卫工作机制,持续推行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提升城乡环境整体水平,最终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计划对我市路网进行升级改造。总体道路改造长度为26328.6米,改造其他面积为146699.67平方米;进行雨污水工程建设,提升小区档次。
(五)大力推动建筑业发展
1. 推进建筑业由做大向做强转变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贯彻省市两级建筑业发展和扶持规划,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探讨建筑产业化模式,引领施工企业接受和建立新型管理和生产模式。支持和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积极到外埠寻找市场,把产值带回来,从而提高我市整体建筑业总产值。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制止建筑工程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为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积极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业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强化队伍建设,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深化建筑业简政放权,优化审批程序,简化资质审核条件,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企业资质结构,发展“高、精、尖”企业,引导施工总承包企业不断提高资质等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建筑业企业整合重组、合资合作,形成规模竞争力。发挥其龙头企业和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的后续监管和效能评估。严厉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研究建立建筑市场诚信评价系统,为建筑业企业提供公平市场环境。
到202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2. 促进建筑业企业健康发展
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造方式转变,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认真执行资质新标准,全力做好资质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行企业资质动态管理,提升企业资质监管水平。建立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档案,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到2025年底,我市建筑行业关键岗位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将达到100%,技工岗位将达到90%,一般岗位将达到80%。严格规范企业用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劳务用工制度,重点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施工企业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劳务单位。
3. 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1)、深入探索“互联网 工程质量监督”监管模式
充分利用互联网搜索、宣传、远程数据传输等功能方便、快捷的优势,使之与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相并联,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效率。
(2)、进一步强化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通过加强对各方参建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抽查,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预制构件质量、预制构件安装、关键部位的后浇混凝土实体质量及相关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抽查抽测,强化对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使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再上一个台阶。
(3)、进一步提升企业创优积极性,促进优质工程数量增长
通过使工程参建各方了解质量信誉的重要性,使其意识到个人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优秀业绩的积累,从而提升企业的创优意识以及创优积极性,促进优质工程数量增长。
4.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四五”期间我市建设工程安全方面要继续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各级文件要求;继续开展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形成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坚守安全发展底线,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各项责任;进一步完善并全面开展工程安全差别化监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深入开展工程安全专项治理;严肃认真开展工程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工程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开展工程安全检查;积极探索“互联网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管模式;建立诚信信用平台,全面提升工程安全监管水平。
(六)大力发展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
1. 积极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研究(装配式建筑内容增加)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一直走在改革发展的前沿。“十四五”期间,我市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力争在建设行业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在装配化、绿色化、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让一些工作走在省内前列。科学制定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大力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和现代木结构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每年力争提高3%以上。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园区建设,逐步建设形成一定数量的、与本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的产业基地和园区,引导相关配套企业入驻。重点做好关键技术和产品生产企业的引进,加大对装备制造、建筑机械、钢结构、建筑部品等方面的优势企业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省生产企业的产能和配套能力,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整合产业链资源,推进装配式建筑集约化发展。到2025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
坚持因地制宜,农村地区重点是发展太阳能、沼气、秸秆焚烧等技术;市城区重点是利用污水源,地源热泵技术,同时要针对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分类指导;坚持市场主导,要充分发挥项目单位的主体作用,政府要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建立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和市场拉动机制;引导项目实施单位,利用可再生能源作为供热选择; 坚持科技领先,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积极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单位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成果在我市的推广应用,为全市建筑节能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可持续发展。
2. 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绿色建造,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核心,通过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大幅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水平。推动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强制性的约束来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加强立法的前瞻性研究,进一步评估现有法规条例的实施效果,并适时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相关立法工作顺利展开。不断完善覆盖绿色建筑全方位的制度,落实法律法规确定的各项规定,强化依法行政,提升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建设,根据发展需求制定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价、改造等工程建设标准。积极适应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求,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更高要求的行业标准,开成新时期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标准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水平,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集中攻关一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产品,以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分布式能源为重点突破对象,引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创新行动,实施技术引领工程;增强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强化绿色建筑材料的产品支撑力,推进关键产品的质量升级,开展绿色建筑产业示范区建设,推进绿色建筑产业链的整体发展,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增强绿色建筑中节能关键技术、产品、材料的检测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大力健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统计体系,不断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开展绿色建筑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绿色建筑将来普及我们生活中的每个角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 努力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水平,逐步建设智慧型城管、供水、供热、供气、市政设施联网平台,产权管理、审批流程、安全监督联网管理平台等全覆盖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提高城市服务能力、质量,提升城市管理能力、水平。
(九) “十四五”保障措施
1. 加大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发展
依靠科技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制定鼓励建设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应用的政策,营造促进建设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围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治污和工程质量安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和产品。加强城市功能提升与空间集约利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障等重点领域科技利用,迅速推广的建设科技成果,切实提高科技进步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2. 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动力
建设资金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的主要瓶颈,在保证财政性资金的持续投入的同时,一是盘活存量资产,挖掘潜在资源,提高城建项目运作收益,确保城建资金逐年增长,促进城市建设走向良性发展轨道。二是通过市场运作,利用ppp等多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市场,三是利用项目国家扶植政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逐步形成多主体投资,多元化建设的新格局,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和导向功能。
3. 理顺体制机制,增强工作活力
一是要实行“同城同质”管理。实行“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构建分工明确、协调顺畅的管理体制。在推进体制理顺过程中,坚持依法理顺、能放则放的原则,确保事权下放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下,合理界定和规范市、区两级的职责权限。组织对原有的行业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抓紧对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等工作进行即时调整,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成为体制理顺的最大受益者。
4. 坚持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
重视舆论对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导向作用,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乡建设的必要性,宣传城乡建设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城建,减少城乡建设和管理中负面效应,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营造全民参与、支持城乡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5. 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水平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惠民工程,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及时把握发现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增强其可操作性。修编、完善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热、抗震等专项规划,使之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规划衔接。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
回首过去,我们倍感荣耀,放眼未来,我们信心满怀。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以使命驱使、以初心牵引,坚持首善标准,更加奋发有为的推动葫芦岛市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葫芦岛进一步形成生动实践。
住房城乡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与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相比,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本市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未来五年,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出台更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化,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发展。
(十)重点建设项目表 “十四五”期间葫芦岛市城建项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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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投资(万元) |
计划实施时间 |
备注 |
1 |
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工程 |
文兴路北延建设工程 (天化街—外环路) |
道路总长1500米,红线42米,机动车道30米,两侧人行道各6米,红线内涉及1条铁路需下穿或建立桥梁、部分平房及土地。 |
5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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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锦街建设工程 (文艺路-海辰立交桥) |
道路总长4200米,红线宽30米,机动车道宽1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新建雨污分流管线8400延长米。工程预计投资1.1亿元。此项工程与海翔公园同步实施。 |
11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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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路北延建设工程 (龙绣街—102国道) |
道路总长1473米,红线40米,机动车道30米,两侧人行道各5米,红线内涉及1条铁路需下穿或建立桥梁、部分平房。 |
64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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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路北延建设工程 (兴隆街-化工路) |
道路全长465米,红线宽30米,机动车道宽18米,两侧人行道各宽6米。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人行步道、雨污分流管线、路灯和绿化。 |
7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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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昌路快速路建设工程(龙程街—永昌路) |
道路总长2824米,红线42米,机动车道30米,两侧人行道各6米,红线内涉及1条铁路下穿涵洞需拓宽。 |
665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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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南路隧道工程 (茨齐路—海星路) |
隧道全长1500米,宽20米,双向4车道,计划下穿92493部队山体(报晓园)。 |
20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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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滨立交桥维修改造工程 |
桥梁长1489.8米,宽16米,面积23836.8平方米,双向4车道。因主梁存在超限裂缝,桥面铺装波浪及车辙现象严重,多条横向及纵向裂缝贯通,计划对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改造。 |
13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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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机桥维修改造工程 |
桥梁长128米,宽18.6米,面积2380.8平方米,双向4车道。因所有梁体明显下挠,梁底存在纵向贯通裂缝,裂缝渗水,混凝土蜂窝麻面,支座剪切变形,计划对桥梁进行维修加固改造。 |
8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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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方砖改造工程 |
项目包括市管主干道和化工化机地区城区环境改造工程,其中,市管主干道红内线方砖、边石改造;市管主干道红线外至建筑立面方砖、道路改造;化工化机地区道路、方砖改造。 |
5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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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龙湾新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龙程街(公汽交通岗-市委)、海月路(龙湾大街-龙绣街)、龙绣街(海月路-海滨北路)、龙前街(海日路-海月路)、海日路、海月路(龙程街-龙湾大街)、海星路、海滨北路,计划将原雨污合流管线作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16300米,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400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20200平方米。 |
10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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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
中央大街、兴工大街、连山大街、新华大街,计划将原雨污合流管线作为雨水管线,新建污水管线8700米。改造沥青混凝土道路300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15000平方米。 |
5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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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 |
海翔公园建设工程 |
公园占地面积约21.97公顷,位于五里河南岸,北临京沈铁路线,东至部队铁路专用线,西侧连接海滨北路立交桥绿地,南侧紧邻龙锦街,与金域华城和乾元山庄隔路相望。 |
32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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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背山、龙湾公园海绵改造工程 |
对龙湾公园、龙背山公园和海滨南路(海星路-313医院)进行海绵城市改造,建设下凹式绿地和铺设透水步道方砖,改造面积20000平方米。 |
1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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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生态公园建设工程 |
围绕龙湾中央商务区周边山体对森林植被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等进行分类建设改造,改造面积80公顷,完善区域生态体系。 |
20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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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新区开放式小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 |
对申海花园、龙前街两侧开放式小区进行海绵城市改造,改造面积39000㎡。 |
5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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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美化亮化工程 |
葫芦岛市城区美化亮化工程 |
对新老城区道路21000盏路灯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在城市主要道路和主要节点建设园林景观、小品、文化雕塑等,扮靓街景、美化城市。 |
8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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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厕所革命 |
葫芦岛市“厕所革命”建设工程 |
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新建、改造公厕、新增内厕开放共80座。 |
4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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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固废处理 |
葫芦岛市固废处理项目 |
项目位于塔山乡信屯村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厂内,计划建设规模为150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规模为20吨/日的城市粪污处理项目、规模为40万吨/年的建筑垃圾处理项目。 |
21000 |
2020年-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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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供水工程 |
葫芦岛市笊篱山工业水厂及输配水工程 |
更换乌金塘水库至笊篱山dn1000输水管道9.75km,并更换输水管道沿线50个排气阀门;新建一座处理能力10万m³/d工业净水厂;新建dn500-dn1000配水管道长度7.815km |
15702 |
2020年-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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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葫芦岛市城市供水安全工程 |
供水系统改造工程和城市供水智能运行管理系统建设 |
51263 |
2020年-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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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 |
水厂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 (2座10万m3/d水厂),青山水源至二台子水厂输水干管:dn1400,l=2.643km;dn1200,l=9.95km,老合台水厂配水干管:dn1000,l=3.78km;dn600,l=2.40km,二台子水厂配水干管:dn1200,l=5.7km |
13000 |
2020年-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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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葫芦岛市城建储备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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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概算投资(万元) |
建设规模 |
建设周期 |
项目实施必要性 |
备注 |
1 |
葫芦岛市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
13176.5 |
计划在2021至2025年实施葫芦岛市老旧小区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加装电梯、供水管道、供电管线、供气管线、供热管线、雨污管道、通信管线、道路、实施无障碍环境改造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养老扶幼服务设施、建筑节能改造、绿化、围墙、停车、便民市场、照明设施等。计划改造老旧小区51个,改造面积263.53余万平方米,楼房784栋,惠及居民38876余户。 |
5年 |
按照国家和省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改善我市人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在市本级范围内,多处老旧住宅小区公共设施不配套、服务不完善、管理不健全,经常产生一些矛盾纠纷与不稳定因素。基础设施缺失、失养、失修,急需要更改造。 |
部分小区改造项目已纳入省项目库。 |
2 |
葫芦岛市西部城区热电项目 |
260000 |
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管网建设15千米。 |
5年 |
根据辽发改能源[2012]392号,《葫芦岛市城市热电发展规划》,解决西部城区热源不足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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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葫芦岛市东部城区热电项目二期工程 |
200000 |
2台35万千瓦发电机组。 |
5年 |
根据辽发改能源[2012]393号,《葫芦岛市城市热电发展规划》,满足东部城区热负荷发展需求。 |
|
4 |
葫芦岛市城区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30000 |
改造老旧供热管线350千米 |
5年 |
根据《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建办城函[2012]751号),逐年实施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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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暖房子”改造工程 |
75000 |
对城区既有非节能住宅进行围护结构保温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40万平方米。 |
5年 |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要求,继续进行暖房子改造。 |
|
6 |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道路景观绿化工程 |
5934 |
修编葫芦岛市《城市绿地新系统规划》,主要公园广场、道路节点,每年春秋两季栽摆花卉,龙绣路、海滨南路分车带、海星路、龙湾大街中段绿化改造,茨山河上游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
5年 |
根据《国家园林城标准》要求,城市总体规划批准一年内应该完成《城市绿地新系统规划》修编,此项为国家园林城否决项。 |
|
7 |
公园建设及现有公园景观提升、修复工程 |
71220 |
海翔公园建设占地面积约21.27公顷。龙背山公园改造。葫芦岛海滨带状公园建设面积414.15公顷。植物园建设工程面积40公顷。市政府广场、龙程广场、双拥广场、报晓园的喷泉维修、水池防水、用电线路维修改造,龙湾公园湖心岛堤坝、沿湖堤坝及护栏维修改造,五里河玻璃栈道维修,公园广场铺装道路维修等 |
5年 |
根据《国家园林城标准》要求,地级市至少要有一个面积40公顷以上的植物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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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垃圾分类工程 |
18700 |
1、连山河,五里河,茨山河,“三河”流经面积超过400平方公里,覆盖人口超过60万,,据统计“三河”流域垃圾量超过100万立方米需清运。为长效治理三河流域垃圾排放问题,按照“三河”流经面积与覆盖人口数量,需要建设40个生活垃圾转运站,30个固体垃圾中转站。2、市区选取40个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覆盖人口2万人,30个公共机构、5个封闭生活小区,5个大型企业。 |
5年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速推进“生态宜居滨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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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环卫设施设备及垃圾处理工程 |
6698 |
新建20座公厕,增加多功能机械化清扫车5台、除雪车3台、水车3台、铲车3台,在新老城区共建设4个建筑垃圾中转站,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拟用地10亩),在辖区内主次干道旁投放分类果皮箱,并逐步替换老旧破损果皮箱、垃圾箱,按照相关规定提高环卫职工待遇等。 |
5年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改善人居环境,紧密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加速推进“生态宜居滨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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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葫芦岛市公租房租赁补贴项目 |
4536 |
2021年发放租赁补贴2000户,补贴资金756万元;2022年发放租赁补贴2200户,补贴资金831.6万元;2023年发放租赁补贴2400户,补贴资金907.2万元;2024年发放租赁补贴2600户,补贴资金982.8万元;2025年发放租赁补贴2800户,补贴资金1058.4万元。 |
5年 |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十四五”期间,葫芦岛市公租房将继续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方式进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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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合计 |
6852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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