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周边停车乱象》第98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中心物业科 | 添加时间:2024-08-08 | 字号:【 】 |
苑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周边停车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科学布局,合理规划
近几年,随着私家车的大量增长,致使停车问题日渐突出。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将配合好规划部门,在新小区规划和老旧小区改造中,根据相关规范及实际需求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科学规划出足够的停车库和停车位,车库车位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的坚决不予发放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满足居民停车的需求。
二、引导多方力量进驻小区共治停车难问题
一是我局将联合交警、消防部门协助小区物业,为其献计献策,帮助其科学规划、设计停车位,规范停车管理,缓解业主停车压力;二是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公约,协助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停车管理。同时,对于长期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广告车”,协调车辆所有人移离。
三、加强物业管理
一是对于小区乱停车的现象,物业公司要及时制止,只能疏不能堵,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手段去管理,而不能采取强制性的、违法的手段去干涉;二是可在小区主干道设置隔离设施,加强管理;三是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四是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其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