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如何长效管理的调查与建议提案(第20220019号)的答复-凯发手机版

对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如何长效管理的调查与建议提案(第20220019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添加时间:2022-09-16 字号:【 】


 

金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后如何长效管理的调查与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存在问题概括地非常准确,对我市老旧小区管理负责任的态度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建议。在此,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底以来,我市以加快推进城市更新为契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度融合,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成效共评、成果共享”,成功探索出一条“党建引领筑基、共同缔造聚力、治管并举固本”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葫芦岛路径”。截至目前,我市累计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261个,其中改造完成市本级老旧小区56个,改造完成县市老旧小区205个,显著改善6.4万户、18万多城镇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2022年是葫芦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年,全市计划实施改造老旧小区108个,楼房370栋,居民16011户、改造建筑面积117.93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7.72亿元。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项目,可研报告等前期手续均已办理完成,现正在进行招标及施工图设计,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在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底楼本体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全市改造任务完成50%以上,2023年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二、工作举措

关于您提出的对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的的三点建议,我们将深化认识、提高站位,用一心为民的情怀大力推进,并在我局职能范围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依据《葫芦岛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助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使其各自行使属地管理权,积极推进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发展成立社区基层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更好地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承诺;更好地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使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改进经营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为各住宅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指导、监督的力度,按照《葫芦岛市物业管理办法》,将出台《葫芦岛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改变过去那种只看表面,不看实际;只听汇报、不听业主的反映;只注重一时,不综合衡量的工作方法,要认真听取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得出准确的考核评价,对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亮红灯”,该限期整改就限期整改,真正打造一批服务好、业务精、诚信度高、业主满意度高的物业管理队伍。

三是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次要法律关系主体责任,有效及时解决好在物业管理中的难题,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减少物业纠纷,更好地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规范的发展,确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居、益居。

下一步,我市将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作为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投融资体制机制及长效服务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创新,我们将积极争取中央预算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落实改造任务,完善各类统筹兼顾,提升、重点发展原则,除了做好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积极引入物业公司,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发展成立社区基层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为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贡献更多的“葫芦岛经验”。

感谢您对我市建设发展的关注,和对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市城市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吸纳到今后的城市建设工作中去,使我们的城市建设更加科学、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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