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我市居民小区管理》第2023007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物业科 | 添加时间:2023-08-09 | 字号:【 】 |
于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居民小区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劝说、制止私搭乱建情况,如果业主不配合整改,我们将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上报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处理。对无物业小区和老旧小区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分级督察、预防在前、责任追究”的原则,做好普法宣传和教育,树立全社会依法建设的观念,建立完善日常巡查机制、考评机制和问责机制,促进制止私搭乱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始终保持制止私搭乱建高压态势,实现街道私搭乱建有效治理和长期不反弹的目标。
二、加大宣传
通过悬挂标语、横幅、进户、派发规划法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以积极引导、正面说服教育的方式,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使全市民众认清形势,主动停止私搭乱建行为。
三、实施三方共治机制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对各社区私搭乱建工作进行协调、巡查、督察、考评,定期向街道报告进展情况,提供处理意见。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坚持“廉洁、务实、高效”的原则,坚决遏制违法建筑和私搭乱建行为,有效维护城市建设行为。
四、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由相关执法部门给每一户违建户发出公告责令限期完成整改。鼓励自拆。同时向违法建筑当事人发出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或拒绝拆除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形成合力坚决遏制新增违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违规违建项目“零容忍”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实施违法建设即查即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形成不敢违、不愿违的格局。
(二)依法依规,有效治理存量违建。制定违法建设处置计划和分阶段处置任务,压实部门责任,建立联动查处、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优先拆除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形成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
(三)完善制度,健全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注重防拆并重,实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季度排名、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等制度,不断总结违法建设治理经验;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发现和报告责任制,落实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单位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发现和报告责任;完善群众举报和反馈制度,畅通信箱、电话、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违法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李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