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第20240105号提案的答复-凯发手机版

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第20240105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来源:城建科 添加时间:2024-08-02 字号:【 】


九三学社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23年5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以来,我市坚持高位领导、统筹推进,建章立制、全程管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关于制定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域指标体系

一是建立全过程管控制度,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2023年,市海绵办先后出台11项制度文件,如《葫芦岛市政府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控标准》等文件中明确新建及改造的建筑与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不同类型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因此,本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控制性指标,其他指标考虑作为引导性和鼓励性指标。

二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健全全域指标体系。2018年市人民政府批复《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规划中明确不同组团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等指标,作为海绵城市建设上位依据。目前我局正在积极组织推进《葫芦岛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年)》的修编工作,明确规划管控单元,根据不同单元划分,制定相应的控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包括下沉式绿地率、雨水资源化利用率、年径流污染物削减率等,进一步建立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全域指标体系,分区与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和任务。

二、关于组织编制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

一是强化技术指引。市海绵办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目前已制定《葫芦岛市海绵城市方案设计技术审查要点》《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验收与运行维护导则(试行)》等系列规范文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方案设计的技术要点与要求、为海绵型建筑社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城市水系等不同类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提供指引。

二是会同技术团队从严审查。市海绵办组建协调监督小组,并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全过程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强化建设项目方案技术审查与现场把控,通过加强项目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以及现场巡查巡检,确保海绵理念系统化及精细化落实。各项目方案经市海绵办审查通过后方可推进后续工作,目前已多次会同技术专家对海绵项目进行现场巡检,进一步保障海绵城市建设质量。

三是积极推进技术导则编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提高工作效率,葫芦岛市住建局正在积极推进深化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引,研究组织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设计导则》,突出海绵城市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评价等关键性内容和技术性要求,持续高效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发展。

三、关于第三点土地开发落实海绵城市控制性指标要求

一是明确规划管控制度要求。土地开发落实海绵城市控制性指标要求是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体系中的重要前期环节,2023年市海绵办在印发的《葫芦岛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5年)》《葫芦岛市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指标、目标和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各相关专项规划中。在办理项目规划条件时,将海绵城市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指标落实到规划设计条件、土地出让条件、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内容等环节。2024年市海绵办印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立项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明确自然资源局严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强化市区联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并定期向海绵办报送审批材料。

二是积极推动落实规划管控指标。市海绵办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强化规划阶段海绵城市管控要求。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将海绵城市指标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书,在出具的4 份地块规划条件书中均明确不同类型新建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指标,对于不涉及用地规划的项目,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海绵办下达《葫芦岛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控指标表》,明确各个建设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管控指标要求,目前已出具7份建设项目规划管控指标表。

市海绵办将系统总结2023年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海绵城市规划管控制度,加强技术指导与质量审查,强化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责任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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