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件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应急局,各市属开发区住建、应急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葫芦岛市严厉打击市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省住建厅、省应急厅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在房屋市政工程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的通知》(辽住建〔2022〕18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检查重点:高危建设领域工程。
1.燃气等地下管网新建、改造工程;
2.隧道、桥梁、轨道交通工程;
3.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重大工程。
二、内容和依据
检察内容:
1.违法发包行为。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有无肢解发包、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等问题;
2.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有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施工单位或个人有无挂靠行为等问题;
3.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行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招标,是否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是否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是否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是否属于“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问题。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建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三、步骤和方式
专项行动从2022年4月起至年底。6月底前完成燃气管网在建项目检查,年底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一)企业自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要将《方案》精神迅速传达至涉及检查重点的项目法人单位。各项目法人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承担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方案》要求的范围、重点和内容,迅速对续建、新开工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要建立自查台账和问题清单,发现问题能够整改的要迅速整改,手续缺失的要尽快办理,存在“三包一靠”问题的要主动报告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县(市)区检查。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和执法职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立即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紧盯高危建设领域工程,迅速开展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和问题清单。从4月起首先对本地区开复工项目开展检查,特别是今年新建、改造的燃气工程,做到开工必查、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本着“依法依规、严格迅速”的处理原则,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禁入的禁入、该吊销的吊销。各地住建局要加强公用事业、城建、建管、审批和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利用各类审批和监管平台大数据,信息共享,筛查比对排查违法违规问题。每月2日前报告进展情况(见附件1、2、3),市住建局适时调度工作情况。
(三)市级督查。市住建局将成立专业检查组,从4月起到6月,每月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采取直插现场、接收举报、调阅资料、谈话询问等方式,重点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建立情况,以及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对燃气等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并对督导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虚报瞒报,以及公职人员与企业勾结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事故彻查。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部门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一查到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四、组织机构
成立葫芦岛市严厉打击市房屋市政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 玮 市住建局局长
古剑波 市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刘维武 市住建局副局长
郑宝林 市住建局副局长
刘锦中 市应急局副局长
姜瑞民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铁军 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
赵胜春 市住建局事业科科长
刘春柱 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李伟林 市住建局审批科科长
张 雷 市住建局项目办主任
王天石 市住建局安技科负责人
郝万志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执法分中心负责人
张树军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企业科科长
刘锦华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质量科负责人
白 鹏 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安全科副科长
田 威 市应急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建管科科长刘铁军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开展及汇总上报月报表及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肃查处“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整顿建筑市场尤其是燃气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市政工程的“未批先建”“三包一靠”等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不行动、不处理、不解决就是不作为。
(二)动作到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第一时间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行动方案,迅速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要明确检查重点,6月底前燃气管网项目检查必须全部完成,尤其要规范燃气管网等市政项目(包括小区管网及户内管网)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摸清底数、不留死角、应查尽查,确保所有建设工程全覆盖,所有隐患及时发现、整改到位。
(三)责任落实到位。要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需”有关要求,执行好企业自查、县区检查、市级督查直查的三级排查整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检查重点燃气等工程,要分别由公用事业、城建、建管部门形成项目清单,执法部门配合,强化部门协作协同,确保监管、考核、履职到位。市住建局将成立专业督查组,从4月起到6月,每月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建立情况,以及违法问题查处情况,对燃气等重点项目进行直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执法到位。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迅速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采取公开曝光、经济处罚、限制招投标、停业整顿、吊销资质等措施,会同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惩戒。要适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检查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虚报瞒报、执法不严的问题,予以问责。
(五)宣传到位。要将专项行动内容和要求迅速准确传到各级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和项目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129601,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专项行动。主管部门要实行首问负责制,跟踪调查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六)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加以整改,形成台账,实行专人包保,跟踪督查整改落实情况,逐一销号,形成闭环。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使我市建筑市场“未批先建”和“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要指定专人作为本次专项行动联系人,并于4月26日前将附件4报至市住建局建管科。联系人:刘铁军;电话、传真:3129601。
附件: 1.严厉打击“三包一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月报表
2.严厉打击“三包一靠”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月报表
3.在建项目清单
4.严厉打击“三包一靠”专项行动联系表
附件4:
严厉打击“三包一靠”专项行动联系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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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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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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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添加时间:2022-04-24 | 责任编辑:住建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