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燃气专项规划
(2022-2030)》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葫芦岛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0)》,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葫芦岛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0年)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7日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0)》的通知的文件解读(文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