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解读(文字解读)-凯发手机版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解读(文字解读)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添加时间:2023-10-10 字号:【 】


 

 

一、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计分四部分、十四条,主要从明确实施范围、强化事前监管、强化事中监管、强化事后监管等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过程管理加以规范。

(一)明确实施范围,确保全面覆盖。

主要明确了《实施意见》适用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是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

(二)强化事前监管,规范批准程序。

1.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实施的项目,市直部门应监管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确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深度达到规定要求,优化选址方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市直部门应监督指导建设单位控制投资成本、规范概算审批和调整,实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有超概算行为,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

3.加强施工图管理。一是要将施工图预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编制。二是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最大限度节约投资成本,应在批准的项目概算基础上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加强对抗震、节能、消防、工程质量等常见问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三是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4.加强招投标管理。一是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不得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是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严格按合同约定强化标后履约管理。三是由市住建局负责招投标备案、过程监督、投诉处理及违法行为查处等监管工作。

(三)强化事中监管、严控建设程序。

1.加强工期及进度管理。一是要根据工程结构类型、施工工艺和材料供需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施工工期和进度目标,避免工期延误或延期责任不清。二是要严格执行工期进度,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三是要按照批复及时开工建设,将项目进度数据同步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作为财政部门工程价款拨付审核的依据。

2.严控施工图变更。工程变更实行备案审批制度,重大设计变更实行报告审批制。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时,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向原审批部门报告;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3.严控造价调整。加强项目施工阶段的动态成本管理,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时,应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因设计修改和工期调整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对项目因特殊情况、政策性调整或非人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报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变更后的工程总金额超过合同价款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执行;超过批准概算的,按照投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投资调整手续。

4.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一是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二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三是履行安全管理首要责任。

5.完善内业资料及档案管理等内容。一是严格项目档案管理。二是落实合同管理。三是落实考勤制度。

(四)强化事后监管,完善后续管理。

一是项目竣工后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二是项目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应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及时转入资产监管并交付使用。三是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后按时办结竣工结算,并预留好工程质保金。

解读机关: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人:鲍亮亮,联系电话:3113974。

责任编辑:市住建局办公室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责任编辑: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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