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安技科 | 添加时间:2023-06-26 | 字号:【 】 |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市直开发区(园区)住建局:
近期,我市进入雨水季节,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市住建局决定对全市重点领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6月5日—6月9日
二、督导内容
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等重点区域,农(渔)家乐、宾馆、饭店、民宿、药店等重点场所,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重点房屋开展督导检查,围绕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针对审批程序、实体安全开展检查。
三、督导人员
市住建局成立4个督导检查小组。通过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一组:负责南票区、连山
组 长:鲍玉泽
成 员:刘铁军,刘锦华
联络员:谢思聪
第二组:负责龙港区、绥中县
组 长:康庆国
成 员:赵胜春,王大鹏
联络员:王磊
第三组:负责高新园区、北港工业园区、杨杖子开发区
组 长:刘维武
成 员:贾兵,白鹏
联络员:李爽
第四组:负责兴城市、建昌县
组 长:刘春柱
成 员:潘野,张磊
联络员:刘瀚泽
四、工作要求
各检查组要于6月15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箱的方式将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情况报市住局安技科。
联系人:贾兵、毕耀宗。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